来源:石鼓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9-25
近日,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五届区委第六轮三个常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的12个党组织进行了现场反馈,一个巡视整改“回头看”组向3个单位和9个项目指挥部进行了书面反馈。现场反馈会议传达了区委书记颜和平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常规巡察的各被巡察党组织区级分管领导分别出席有关单位巡察反馈并讲话。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近年来,各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扛牢压实,党的建设得到加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巡察也发现:有的单位政治站位不够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本系统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及时、不深入;有的单位内控制度不严格,工作运行不规范,会议制度、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单位对上级工作要求执行不严,监督管理落实有差距,存在形式主义,失职失责等情况。
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入反思存在问题的严重性、整改问题的紧迫性,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要敢于担当,决不马虎,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整改清零;要借这次巡察整改,及时解决问题、堵塞监管漏洞,深入推动全面工作发展。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认领问题,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确保问题逐个解决到位。要加强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谋划,持续推进“地毯式”“滚动式”整改。要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制造立市、文旅兴城”发展战略和当前重要工作结合起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以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要加强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组织部门考核、评价、选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不断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据了解,区委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