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共石鼓区委政法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0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5月15日,市委第十六巡察组对石鼓区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石鼓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石鼓区委政法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上下联动、分类施策、以点带面,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常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跟踪督办,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切实提高了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王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多次听取和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深入剖析根源、查找症结,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带头领办6个重点难点问题,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领班子成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铁的纪律、好的作风、严的约束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截至7月2日,市委巡察移交的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巡察期间交办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巡察期间移交的10件信访件,已办结10件。
二、整改进展情况
1.反馈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严实。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中共石鼓区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作为书记办公会的“第一议题”,并由班子成员轮流进行研讨,确保取得实效。二是安排专人全程负责监督和记录,自巡察反馈以来召开书记办公会6次,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研讨发言,确保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2024年区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明确了全年的学习重点以及每月的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确保每次学习都有实质性内容。二是加强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监督和指导,委宣教室负责中心组学习的记录、检查和评估,避免学习流于形式。三是每月组织1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心组成员进行交流和研讨,提高学习效果和质量。
2.反馈问题:政法工作履职存在短板。
(3)综治工作落实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以三级综治中心示范带动建设为突破口,切实加强对区综治中心入驻单位人员管理,将入驻单位人员管理和业绩考核纳入派出单位平安建设考核。二是重新制定了议事制度、人员考勤等管理制度和办法,对业务人员和入驻单位人员管理及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能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人员分工和工作流程。三是每季度组织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总结工作,每半年向书记办公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3.反馈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书记办公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在会议上明确提出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必须包含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宣传和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意识和执行力,6月2日和8月8日分别组织了意识形态相关培训和学习活动,传达区委意识形态会议精神。三是在石政法干〔2024〕5号文件《关于调整领导干部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上,明确了具体分管意识形态的分管领导,并要求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6)新闻稿件“三审”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书记办公会(扩大)会议研究审议了《“石鼓政法”新闻宣传发文制度》,组织全委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并要求严格执行,切实提高了班子成员对新闻稿件审核的重视程度。二是加强新闻稿件审核流程,确保每篇稿件都经过严格的三审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审核标准和三级责任体系。
4.反馈问题: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8)申购审批程序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列支凭证进行进一步核实,经办人已作书面检讨。二是修订完善新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定申购审批的时限和流程。三是召开书记办公会(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区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所有采购活动在发生前或发生时即履行审批程序。四是邀请专业审计人员对全委同志进行了财务方面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全委人员对审批程序重要性的认识。
(9)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列支凭证进行进一步核实,经办人已作书面检讨。二是召开书记办公会(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区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流程、审批权限和责任分工,确保采购活动有章可循。三是积极参加了财政部门举行的培训活动,提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程序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四是推进电子化采购,明确委内一般性开支原则上无特殊情况均在政采云上进行采购,实现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提高采购效率和合规性。
(10)审批程序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列支凭证进行进一步核实,经办人已作书面检讨。二是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审批领导的职责和权限。召开书记办公会(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区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按照审批流程报销。三是书记办公会每半年听取并研究财务工作。
5.反馈问题: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12)将票据复印件作为凭证报销。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列支凭证进行进一步核实,经办人已作书面检讨。二是修订完善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召开书记办公会(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区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定申购审批的时限和流程。三是邀请专业审计人员对全委同志进行了财务方面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全委人员对审批程序重要性的认识。四是办公文印费用每月报销一次,单笔费用超1000元的实报实销。
(13)对经手人未签字票据进行结算。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列支凭证进行进一步核实,经办人已作书面检讨。二是修订完善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召开书记办公会(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区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流程执行。三是邀请专业审计人员对全委同志进行了财务方面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全委人员对审批程序重要性的认识,并积极参加全区财务工作业务培训,不断巩固财务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6.反馈问题:执行工会资金使用制度不严格。
(14)2023年区委政法委组织工会活动存在超标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人员第一时间退回超标资金。二是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全委会议上进行了书面检讨。三是深刻吸取教训,督促工会人员认真学习基层工会相关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工会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不再出现违规行为。
7.反馈问题:基层综治中心管理松懈。
(15)个别镇(街)综治中心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的相关镇街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要求镇(街)综治中心严格管理、严格考勤,确保不出现缺岗现象。二是区委政法委督促指导各镇(街)综治中心制定了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三是不定期组织对镇(街)综治中心的运行情况和干部作风建设进行明察暗访,自巡察反馈以来开展明察暗访5次,没有出现无人值守现象。
8.反馈问题: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
(16)“三重一大”重大人事研究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书记办公会(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石鼓区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的实施意见》。二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班子成员对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严格审核签字。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增强领导干部民主意识、程序意识,规范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提高议事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17)“三重一大”大额资金研究程序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列支凭证进行进一步核实,经办人已作书面检讨。二是召开书记办公会(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石鼓区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的实施意见》《区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全委干部思想认识和专业素养。三是邀请专业审计人员对全委同志进行了财务方面的培训和宣传,要求全委干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坚决落实先研究后执行。
9.反馈问题: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19)组织生活会概念不清。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份的支委会上,宣传委员领学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党建知识应知应会》等党建业务知识,增强了党建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相关规定,每月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20)党费收缴登记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情况后,已做好补登记录,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今后的党费收缴及时进行登记,安排专人不定期进行抽查。二是切实加强党费收缴工作,坚持每月月初定期向每位党员收缴党费,并及时将党费收缴情况公示。
(21)党员积分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今后的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及时进行登记,安排专人不定期进行抽查。二是严格按照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及时评分并在公示栏公示。
(22)民主评议党员信息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等程序,对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标准,对每位党员形成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评议结论,及时记录到一本通。
10.反馈问题:研究机构编制事项程序不到位。
(23)区委政法委在办理人员异动缺失了“先动议”环节。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召开书记办公会(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相关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制度,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的学习内容,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确保充分了解并掌握相关内容。三是对机构编制人事相关事宜坚持动议、论证、请示的程序进行,2024年7月份区委政法委内设股室的人事调整进行了充分的酝酿,并经书记办公会研究讨论。
11.反馈问题:干部队伍建设不够优化。
(24)班子年龄结构整体偏大。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结合政法干部交流工作,积极向区委汇报。2024年6月份,区委政法委班子进行了调整,区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和政工室主任已交流,现任常务副书记和政工室主任均为85后干部。
(25)法律专业人才缺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干部交流调整,注重法律专业人才的选拔、选调,现有4名法律专业人才。二是积极通过招考录用法律专业人才,2024年度事业单位招考计划中,区委政法委已经填报招录1名法律专业人员计划。
(26)干部进退流转机制不畅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底掌握干部队伍配备情况,进一步完善干部队伍基本情况,深入分析研判个人能力素质,并向区委、区委组织部进行了专题汇报。二是2024年6月份,区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政工室主任、法学会办公室主任已交流,现任常务副书记和政工室主任均为85后干部。三是每年扎实开展政法干部交流工作,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衔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政法干部交流工作落实落地。
(27)超编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12月10日印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的通知》(石编发[2023]18号),从全区待分配和周转编制中划出26名行政编制,周转至结构性超编的党政群机关,其中周转至区委政法委2名。目前区委政法委行政编制数7名,实有人数7人,没有超编。
12.反馈问题:对巡视巡察整改的认识站位不够高。
(28)区委政法委未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巡视整改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未学习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要求。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书记办公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二是2024年9月10日,召开全委干部会议传达学习省委沈晓明书记关于巡视以及巡视整改工作讲话精神。三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的学习内容,并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确保每年都有专门的学习时间和研讨环节。
13.反馈问题:上轮巡察整改浮于表面的问题。
(29)学习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学习计划未落实到实处。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2024年区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涵盖学习重点、每月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等,确保计划中的学习内容得到深入学习和研讨。二是加强对学习计划的执行和监督,定期组织学习和研讨活动,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和评估学习情况,提高学习成效。三是要求全委干部积极参与学习,建立了党建书吧,新购置了图书和各类报刊,为全委干部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支持。
(30)党管意识形态政治优势发挥不充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石政法干〔2024〕5号文件《关于调整领导干部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上,明确了意识形态的具体分管领导,并要求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定期开展研判、督导等工作,避免以具体案件研判代替意识形态研判。三是7月份对政法各单位开展了意识形态等重点工作的督查和调研,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和处理。
14.反馈问题:上轮巡察整改存在反弹问题。
(31)区委政法委未长期坚持落实《廉政家访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书记办公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重要论述。二是坚持每年召开全委干部廉政家属座谈会,2023年度、2024年度均召开了廉政家属座谈会,通过集体座谈的方式共话廉洁,筑牢防线。三是统筹结合走访慰问等多种方式开展廉政家访,并整理相关台账资料。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加强党的领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切实增强执行力,坚决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真正把巡察整改过程变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
(二)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十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坚持举一反三,倒查制度缺陷,反思问题根源,对整改过程中有效管用的,一以贯之、长期坚持;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缺陷漏洞的,系统研究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不断构建弥补短板、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三)强化督查问效,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常抓不懈,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始终把巡察整改与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把整改融入学习教育的日常、干事创业的经常,不断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组织、制度和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巡察整改促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成果,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欢迎各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8177000;邮政信箱:衡阳市石鼓区石鼓路66号石鼓区委政法委;电子邮箱:sgqzfw@foxmail.com。
中共石鼓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