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为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形成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 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加强干部学法。组织领导班子专题学法多次,重点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新修订的行业法律法规及行政诉讼法等内容,提升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组织如法学习和考试,全体机关干部全部通过如法考试。
一是重点普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施行为契机,向各镇发放指导资料,规范集体资产登记、成员界定等关键流程,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二是精准普法。持续深入开展 "法律进村" 活动,采取经典案件以案释法的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实现精准普法,增强广大群众法治法律意识石鼓区人民政府。三是多样化宣传。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一是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议定石鼓区人民政府。
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进行严格审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论证,为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石鼓区人民政府。
二是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行政透明度石鼓区人民政府。三是规范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法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石鼓区人民政府。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创新力度不够。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提高普法实效。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三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行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石鼓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