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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简介

来源: 石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2-17 14:12     

机构名称:石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负责人:洪云辉

办公地址:衡阳市石鼓区石鼓路66号政府楼3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421001

联系方式:0734-8177111


石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区政府各类公文规范化管理,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负责区政府领导的政务服务工作。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六)办理省和市、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决定事项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七)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省、市、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信息和情况;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

(八)组织开展涉及区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九)负责区属国有企业(石鼓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转型改革考核监管工作。

(十)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金融事务。

(十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区禁毒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

(十三)完成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石鼓区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秘书组)。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全区性会议的审核;负责区政府会议室统筹安排及管理;负责电视电话会议的相关保障工作。负责协助区政府办班子成员做好区政府领导的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起草和办文。负责区政府办机关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办机关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区政府办机关重大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及重大事项的督查、落实;负责区政府办机关的法律事务;负责规划、实施和管理区政府办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为区政府领导同志及区政府办机关办公业务提供信息化服务。指导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负责区政府办机关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车辆衔接,确保区政府领导同志及区政府办机关公务用车。负责区政府办机关来信来访的接待等工作。

(二)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办理省、市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并督促落实;督促检查区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并报告区政府;负责全区重点民生实事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区政府办机关绩效考核、纪检与廉政、综治、安全生产工作。

(三)值班室(区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区政府机关总值班工作,指导区政府系统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值班工作;负责值班信息报送工作,传达落实市、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负责承担上级来电、明传发电、传真、指示的登记、呈报、传达。

(四)机要文电室。负责文电的收发运转及公文的起草、审核和印制工作;负责文电保密、机要通信和文书档案、印鉴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业务指导。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综合、上报。

(五)建议提案室。负责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工作;负责联系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负责涉及区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交办、催办工作;负责区人大、区政协来文的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参加区人大、区政协有关会议、活动的联络工作。

(六)行财室(国企办)。负责区政府办机关和归口管理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档案管理、工会、计生等有关工作;负责区政府办机关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干部及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办机关的国有资产、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办机关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执行和支出审核、呈报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区属国有企业(石鼓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转型改革发展、日常考核、监督管理、重大事项备案或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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