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和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要求,拟定和监督执行全区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及补充规定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2)制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制定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区人大批准的地方预算,监督指导各乡、街道及区直部门预算的执行,审编年度财政决算,对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参与研究制定全区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管理本级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事业单位银行开户;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罚没收入票据;管理政府性资金和专项资金。
(3)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征收管理。
(4)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市财政局下达的考核指标,结合地方预算安排,确定全区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
(5)拟定区对乡、街道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合理划分财力;指导和监督乡、街道财政工作,监督预算执行。
(6)管理和监督区级公共财政支出;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7)办理和监督由区级财政承担的全区经济贸易、农业支出、行政和公共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拨款、科技三项费用、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统一管理全区基本建设财务。
(8)参与全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制定全区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实施财政监督;管理区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负责区境内融资担保机构的行业管理工作,受区政府委托办理融资业务。
(9)管理与指导全区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查处会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拟定全区会计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分行业会计制度;拟定全区性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
(10)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纠纷调处和仲裁工作;制定国有资本金收益分配政策,监缴区管国有资本金收益;负责资产统计、评价和资料的汇总工作。
(11)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政府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统一管理政府的国内外债权债务,研究政府债务情况,拟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
(12)负责拟定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预)算、结算、决算的评审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的市场研究分析、投资风险分析和效益分析工作,为实施财政投资决策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实施对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13)监督检查财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区级部门的财务活动,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
(14)协调相关部门抓好乡、街道的机构改革、教育布局调整、化解乡村债务等配套改革;研究制定农村基层政权运转、义务教育投入的保障机制。
(15)制定全区财政系统教育规划,组织指导全区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16)负责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7)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区财政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至2017年12月,共有财政全额拨款人员46人(其中在职36人、退休10人,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区农开办2017年预算单列,财政全额拨款人员4人,全部为在职人员)。
根据上述职责,区财政局内设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预算股、国库股、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综合业务股、金融与债务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财务股、社会保障股、企业会计股、财政监督股、政府采购监管股。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衡阳市石鼓区财政局2017年度收入总额为 979.81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353.13万元;2017年度支出总额979.81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353.13万元。收支规模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和农林水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衡阳市石鼓区财政局2017年度收入总额为979.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9.8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衡阳市石鼓区财政局2017年度支出总额为97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61万元、项目支出495.2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衡阳市石鼓区财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979.8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979.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衡阳市石鼓区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61万元,项目支出495.2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衡阳市石鼓区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484.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1.05万元、公用经费173.5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的说明
衡阳市石鼓区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48万元,较2016年度减少5.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没有保留公务用车,相关维护费用随之减少;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控制和规范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的说明
衡阳市石鼓区财政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55万元,较2016年度减少159.53万元。衡阳市石鼓区财政局严格贯彻厉行节约要求,有效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九)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衡阳市石鼓区财政局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万元,主要为用友软件升级改造。
附件:2017年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套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101,091.3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84,410.56平方米,业务用房292.11平方米,其他用房16,388.65平方米。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未开展部门预算项目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
五、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的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支出的拨款。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用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班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费用。
十、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招待、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一、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