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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2015年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04 11:52     

石鼓区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门职责及下属单位构成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改革,完成国家、省、市下发的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的违法行为。

(二)指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及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普查计算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区情区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区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管理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以及中央和省市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指导全区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九)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各乡街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为: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具体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全年收入决算数166.46万元,支出决算数166.29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16万元。

2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①基本支出156.35万元;②项目支出0万元。

3公共财政拨款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度因公出国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万元、公务接待费7.01万元,合计9.1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有所下降,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不合理的开支。

4年度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全年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9.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含离退休金)18.06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补助支出6.9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70万元。

全年机关运行经费合计:69.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01万元、公务用车费(含租车)2.09万元、培训费1.44万元、会议费3.05万元、印刷费6.87万元、其他48.75万元。

附:  衡阳市石鼓区统计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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