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衡财预【2019】213号文件精神和区实际需要,报经区领导同意,特意下拨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下是预算指标单:
以上资金用于各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委托帮护用及农村公路提质改造用,不得挪作他用,请广大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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