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石鼓区石鼓医院行政处罚的公示
来源: 石鼓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3-24 09:19
| 石鼓区石鼓医院 |
| 主体编码 | 124304044454539000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石医保处字〔2026〕第 2 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2月14日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退回违法行为造成的医保基金损失18479.41元,同时对于当事人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量开药、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的行为处造成损失基金金额1倍的罚款18479.41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1.847941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超标准收取小儿静脉输液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住院诊查费(6岁以内儿童加收)、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超量开药-肺力咳合剂;重复收取小换药费用、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费用;过度检查-糖化血红蛋白测定费用。 |
| 处罚依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以及《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第六条第一款及附件1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对于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超量开药、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的规定。 |
| 处罚机关 | 石鼓区医疗保障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404MB1974691M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数据来源单位 | 石鼓区医疗保障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404MB1974691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