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鼓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部门:
《石鼓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订等工作,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限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石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
石鼓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石鼓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 区财政局 | 2025年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