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425号建议的
答 复
石政建复〔2020〕2号(B类)
谭顺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管理,为基层"减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提出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2019年7月,省委出台《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发〔2019〕13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85号)(即"省委‘1+5’文件")。这些文件的出台落实,旨在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不懈奋斗,同时表明了上级要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的坚定决心。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我区开展如下工作:
一、进一步转变观念。近年来,我区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开展了整治文山会海,出台了《关于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等文件。一是严把发文关口。坚持"五不发",凡国家法律法规已作明确规定的,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可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的,属同一部门、同一类工作、同一对象的,已开会部署并明确工作任务的情形,一律不再发文或合并发文。我区公文的数量逐年减少,2017年同比减少30%,2018年同比减少20%,今年截至目前已同比减少2%,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减少不必要的发文,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促进全区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上来。二是严控会议数量。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会议不分别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会议套开或连续召开。注重提高会议质量,严把会议审批,精简会议议程,提升会议实效,精心设置议题,取消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议程。比如我区政府系统近三年召开的大型会议次数分别为380、260、200余次,呈逐年下降趋势。今年以来,除了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外,全区坚持精简会议要求,没有将全区性会议召开到村一级,切实落实基层"减负"相关要求。三是严控督查考核总量。制定了《中共石鼓区委办公室石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石鼓区政府督查工作制度》等文件,严格对标省、市要求,做到严控总量,严把计划,2019 年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较上年减少80%以上,我区较上年减少70%以上。四是精简挂牌。去年底,湖南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挂牌工作的通知》(湘组〔2019〕102号),今年衡阳市又针对挂牌问题下发了工作提示。文件健全了基层组织机构挂牌相关规定,规范了村(社区)活动场所大门两侧、室内挂牌。今后村(社区)活动场所大门两侧只挂"3+1"牌子,即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其余牌子根据功能房布局,挂(放)功能室门口的左、右两侧。我区挂牌清理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目前已经全部完成。
二、进一步增加关怀。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故意和过失、因私和为公、违规和试错等区分开来。我区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把握政策界限,区分不同情况对问题线索作出处置,能直接了结的不提醒谈话,能提醒谈话的就不函询诫勉,更多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落实执行上级"容错纠错"相关文件,对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六稳""六保"等一线工作中敢闯敢干、勇于负责的干部,要予以鼓励包容。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经核实后要通过适当方式公开澄清正名。同时,加大对受处分干部回访力度,对真诚悔错改错的给出路、给机会,传递组织关怀,激发干事创业"正能量"。
三、进一步强化惩处。为破除基层减负形式主义,我区从考核指标、专项考核等方面入手,对考核内容进行整合,要求各单位年初明确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各单位严格按照《石鼓区2020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表》开展相关工作,凡违规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的单位将在全区通报,并根据绩效考核方案予以扣分。同时,对计划之外的上级交办紧急突发事项的督查检查考核,实行一事一报,由牵头部门提交申请,由区级分管领导把关,并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分别报区委办、区政府办审核,再按程序经区委审批后实施,由区委办统一备案。对需要采取实地督查的单位,要求严格控制范围和频次,主要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巩固基层减负整治成效。对于不在计划内且未按流程进行审批开展的督查考核,被督查考核单位可拒绝接受迎检。
非常感谢您对基层组织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鼓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9日
责任领导:叶强 承 办 人:陈素姣
联系电话:0734-8177019
抄 送:市人大联工委(2),市政府办(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