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民函〔2022〕11号(A类)
罗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街道、社区免费提供场地,让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快速发展起来。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的实施意见》(衡政发〔2020〕7号)文件,新建居住区按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总建筑面积5‰的养老服务设施并无偿提供,作为本社区(居住区)养老服务用房,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民政部门参与评审验收;老旧小区由政府、事业单位和改制企业腾退闲置房产后无偿提供给社区使用,市场资源的场地由政府回购或给予租赁费补贴。目前衡阳市新建居住区已按四同步的要求落实,我局也对全区适合用于养老服务的闲置资产进行了摸底,并于今年申报了石鼓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示范项目,拟通过租赁、置换等方式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
二、关于加大社区居家养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我局积极开展常态化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护理员,社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轮训,提高养老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截止目前,我局结合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组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开展社区养老服务上门服务培训6轮,组织全区养老护理员参加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7轮,目前共计培训相关从业人员70余人,大大提高了养老从业人员的素质。
三、关于放开搞活,赋予社区居家养老机构一定的造血功能。
我局鼓励支持有资质的专业机构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自2021年起,向上争取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743.98万元,支持引导万众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华晨康养有限公司、爱忆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和衡阳华雅医院有限公司全面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上门服务,为不同健康状况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具有可选择性的养老服务包,打造以助餐、针灸、送药、助医等服务在内的社区15分钟社区服务圈。同时,抓紧抓实养老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工作,上半年,组织各镇街对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以及非法经营的养老服务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养老企业及养老服务场所。
四、关于普及推广“医康养综合体+两院议题+大养老小医疗+社区”的运营模式,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合作,共同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目前全区8家养老机构均与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进一步优化合作模式,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区卫健局拟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服务机构依法依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按照协议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养老机构拓展医养结合服务;扩大国家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范围;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鼓区民政局 2022年7月4日
责任领导:罗虎 承办人:曾雅莉
联系电话:13617473929
公开情况:内部公开
抄送:区人大联工委,区政府办建议提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