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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石鼓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石鼓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7-01 08:15     

关于石鼓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9号建议的答复

石农建办〔2024〕2号(A类)


陈宽新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发展村集体经济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石鼓区农业辖1个镇、3个涉农街道,15个行政村,2个涉农社区,农业户数1.49万户,农业人口4.8万人,全区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8.56万亩,其中农用地7.62万亩(耕地2.31万亩)。近年来,我们坚持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探索多种途径推进村集体经济持续稳固发展,多种渠道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全面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白村和薄弱村,打造了经济强村,全面完成了市里下达的标杆计划、示范计划、提升计划任务。2023年底,全区17个涉农村(社区)经营性收入均达到20万元以上,朝阳村、三星村、江霞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

一、主要成效和基本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不断夯实。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区长为组长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各镇街也对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定期会商研判,专题研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全面统筹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政策引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石鼓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科学制定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年度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自觉强化担当,责任落实到位。区委、区政府领导多次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相关部门立足职能、出谋划策,镇街主要领导亲力督战,各包村干部主动作为,形成了合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氛围不断浓厚。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新媒体和入户宣讲政策等多种形式,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自身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参与的热情高涨。采取集中培训、现场观摩、一对一指导等多种形式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工作熟识度不断增强。工作成效多次被红网、新衡阳等省市知名媒体推荐报道,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三)强化措施落实,成效不断凸显。全面摸清底数。以村(社区)为单位,每年组织镇、村开展村集体耕地、山林、水面等资源进行全面清查,逐村建册归档,确保底子清晰。一是强力盘活资源。通过盘活村集体现有资产和资源,提高村集体资产资源使用效益。如合江街道江霞村利用华侨城项目,搭建过渡农贸市场,获得租金81万元;松木村通过土地流转获得流转费及服务费73万元;利民村利用2000多亩山地、荒地,发展花卉种植业和休闲观光业,引进的山水莲花项目2023年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观光旅游、消费,为该村村集体经济带来近30万元的收入。二是多元发展经济。积极整合各级农业奖补资金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着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如角山镇和平村通过入股衡阳市蓝莓文化基地等项目,获得流转土地服务费及入股分红,有效地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三是规范指导服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签订流转合同,全面落实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全面完成“村社分账”,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尽管各镇街和村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行了有益探索,落实了一批好项目,积累了一些好经验,但总体上看,我区与发达地区比较,还有较大的差距。

一是思想观念滞后。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认识不到位,村集体经济可以搞哪些模式,可利用哪些资源,到底怎么搞?部分群众对发展村集体经济意识淡薄,制约了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二是发展不平衡。从全区看,村与村之间发展较不平衡,年经营性收入最多的有100多万元,较少的村仅10万元出头,且在现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中,大部分来源于租金收入、产业分红及土地流转收入,发展方式较为单一,对财政投入依赖较强。

三是增收渠道不宽。区域位置好、自然资源丰富的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稳定,收入渠道较多,位置偏远、自然资源不足的村,增收渠道相对不足。

三、下一步打算

(一)管好用活村级集体资产,充分发挥经济效益

一是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积累机制。所有集体项目都要落实责任制,及时收缴承包金或租赁费,对于农户长期放弃管理、荒芜的承包项目,由村集体收回进行招投标再承包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二是摸清家底确定模式。实行一村一策,每个村有哪些闲置的学校、厂房、门面、水库、鱼塘、房屋等资产资源,在外面有哪些老板、哪些项目,哪些项目可以引回来发展等等。摸清家底之后,制定适合村里发展的2-3种发展模式。三是依托项目谋出路。村集体经济发展最终要靠项目,要妥善解决怎么引进项目、怎么开发项目、怎么去承建项目、怎么去扶持项目等四个方面的问题。

(二)加强政策支持,为村集体经济注入活力

一是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具备一定资质能力的工程施工队、运输公司、劳务公司、承接劳务输出、经营道路养护、绿化管护、家政服务、企业后勤、环卫清洁等业务,吸纳农民转移就业并从中获得收益;盘活资产打造物业经济,利用村集体闲置办公用房、学校、旧厂房等资产,通过租赁经营、托管经营等方式,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二是鼓励将财政补助转化为村集体资产等。政府投资形成的农村供水、垃圾处理、文化娱乐、房产物业等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管护和经营。三是加大税费支持。落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或参股各类经济实体税收优惠政策,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的经营活动提供税务发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有关经营项目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税法政策规定,享受免征契税、印花税、不动产登记费等税费优惠。四是强化融资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在信贷支持上计划优先、利率优惠;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农业生产及社会化服务的贷款,按照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区财政进行适当贴息,对符合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增贷款提供政策性担保。

(三)加强农村基层经济组织建设,完善激励机制

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村级班子建设至关重要。一是加强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培养和教育。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各种经营管理能力的培训,到集体经济发展较快的典型地方考察学习,借鉴经验。二是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完善对村干部工作业绩和收益挂钩制度,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纳入村干部目标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之一,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严格考核问责与激励。

感谢你们对石鼓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鼓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30日


责任领导:肖天桂  承办人:盛玉荣

联系电话:8177178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人大提案委,区政府办建议提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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