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鼓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59号建议的答复
〔2026〕1号(A)
肖雅芝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恢复社区惠民专项资金、保障小微民生工程有序推进的建议》(石鼓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建议第59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财政预算安排情况:2024年及以前年度,我区安排的城市标准化基础设施维修(小微工程)资金为200万元,其中三个中心城区街道为10万元/社区/年,三个涉农街道为10万元/街道/年;安排惠民资金320万元,其中每个社区10万元/年。
2.社区的使用情况:社区的小微工程用于基础设施(含路灯、道板砖、花坛、下水道)的小型维修维护。惠民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为居民群众兴办最急需、最紧迫的实事好事,解决建设和美社区中的突出现实问题,不断增强社区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致富群众的能力。
3.资金拨付情况:根据《衡阳市中心城区社区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衡组通〔2015〕58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开始,市、区两级财政给每个城乡社区每年安排社区惠民项目资金10万元,市、区两级分别按照50%、50%的比例承担。但从2022开始,小微工程与惠民资金由区财政全额负担,每年初区财政将社区小微工程和惠民资金列入全年财政预算,由街道拨付给各社区,并监督社区使用情况。
4.目前的情况:自2025年起,区财政按照上级要求,统一实行“零基预算”,即当年预算不受往年预算影响,对所有项目重新评估必要性、合理性和绩效,结合本地财力和战略需求,按照轻重缓急重新排序分配。2026年城市标准化基础设施维修(小微工程)资金210万(含金源街道)已列入一般债券拟安排范围,将由区住建局依法依规选择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公司作为我区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市政设施维护主体。惠民资金370万(含金源街道4个社区、角山镇1个社区)也已列入全区的年初预算,根据各社区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合理安排。
二、办理意见和建议
1、建议社区合理安排小微工程项目和惠民项目。区财政已足额安排两项项目资金,社区应统筹安排维修辖区内的小型民生项目。小微工程项目及时上报区具体实施部门,惠民项目由社区自行实施、街道审批验收,并报财政局按实际情况下拨资金。
2.区财政局将积极努力,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小微工程和惠民资金的财政投入。同时,街道和社区也应想办法拓宽争资渠道,想方设法争取资金,争取上级财政、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的经费支持。特别是对于下水道堵塞和化粪池清理等民生问题,除向上争取资金外,还可效仿以前老居委会的做法,对涉及的楼栋及单元住户,收取相应的维护费用等等。
希望在区、街道、社区三级的努力下,有效破解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共同建设美好家园。感谢您对我区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鼓区财政局
2026年5月8日
责任领导:胡小平 承办人:汤笑妮
联系电话:8177801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人大代表工委,区政府办建议提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