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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关于政协石鼓区五届一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7-12 12:00     

石教函〔2022〕46号(A类)


关于政协石鼓区五届一次会议

第22号提案的答复


王美华、何晓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石鼓区特色中小学红色研学活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帮助中小学生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着力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经研究同意,自2019年始,我区已全面启动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并印发《石鼓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实施指导意见》(石教发[2019]6号)至各中小学规范和指导全区中小学研学工作的开展。

一、我区研学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小组。为加大对我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成立石鼓区教育局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教育教学副局长及区纪委监委驻政协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副组长,基民教股、区纪委监委驻政协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区教育局基民教股,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研学实践活动工作。

(二)加强指导、明确研学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

(1)研学实践活动主体: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

(2)研学实践活动目的地: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区情市情为主。

(3)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研学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研学实践工作在课程开发、主题确定、组织管理、后勤保障及安全管理方面的专业性。

(4)各中小学校要制定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规程,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教育、事中指导和事后评价,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

(5)学校要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实践工作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6)在组织实施前,提前10天在区教育局进行备案,经研学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组织出行。任何不经批准的研学实践活动一律交区纪委监委驻政协纪检监察组查处,活动的计划、准备、组织实施,全程要公开、透明、可监督。

(7)对研学实践承办企业(机构)未进行二次遴选,区内开展研学实践活动的各中小学均在衡阳市公布的第一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承办企业(机构)推荐名单中自主选择。

(8)在研学实践活动结束后,学校要对每次研学实践活动进行测评,凡是测评不合格的研学机构将再不启用。

(三)强化监管,严格把控研学实践活动审批。1.严把审批程序,规范研学实践活动。区教育局研学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研学实践活动的学校都会进行严格把关、严审程序材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重做或者驳回。区内各中小学在选择研学公司机构时,都是采取比选的方式。在研学前向家长发放了告知书(告知书内容明确学校研学时间、地点、价格、课程等,并征求家长意见);研学方案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要;研学活动开展前要提前10天到区教育局审批,然后带审批完的资料报区发改局备案;研学结束后要将收费结余情况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统一规范研学审批资料格式,并要整理成册一式三份,一份留区教育局、一份送区发改局、一份留校。2.坚持公益性质,规范研学机构收费。各研学机构要进行收费登记、坚决杜绝虚假宣传、坚决杜绝高收费、坚决反对恶性竞争;研学实践活动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学生实行了减免政策;规范收费,对同一线路和同一研学地点,各研学机构收费要大致相当,并要列出各项费用明细。

二、建议中其他问题的回复

1.关于"时间压缩,行程固定"和"内容单一,浮于表面"两个问题。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目前小学中高年级学生1-2天,初中生2-3天。而由于近几年防疫工作要求和安全工作要求,研学活动一般情况下小学为1天,初中为1-2天。学校研学实践活动只能选择衡阳市公布的研学机构(企业)合作。研学地点和课程实施均由学校和研学公司商议决定,制定符合学生特点的研学实践活动路线。

2.关于"商业打包,价格高昂"问题,我区出台的《石鼓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实施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进行收费登记、坚决杜绝虚假宣传、坚决杜绝高收费、坚决反对恶性竞争;研学实践活动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性创收。规范研学活动收费,对同一线路和同一研学地点,各研学机构收费要大致相当,并要列出各项费用明细,不符合要求一律驳回。各中小学研实践活动的开展都是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在选择研学机构时都会有家长代表参与、签字。在研学活动开展前对收费明细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了公示,家长无异议方可进行。研学活动结束后结余情况也会公示,确保研学实践活动全程公开、透明。

3.关于打造石鼓区特色的中小学"红色研学活动"品牌。我区研学实践活动目的地均以乡土乡情、区情市情为主,区内的的香樟苑、曲奇岛小镇经过精心打造,已是省级研学基地,吸引了石鼓区及衡阳市、乃至湖南省的学生们前往。通过研学实践活动的开展,使中小学生感受家乡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培养学生爱祖国、爱家乡的高尚情怀。目前石鼓区正在制定《石鼓区乡村旅游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规划将打造多条乡土乡情、德育、美育、体育研学产品,以满足全市中小学生日常研学需求。

感谢您对石鼓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石鼓区教育局

2022年7月12日


责任领导:魏宏志  承办人:魏蓉

联系电话:8177113

公开情况(公开)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建议提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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