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幼儿园:
为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暨“幼儿园教师故事”和保教活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240号)和市教育局精神,做好第七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相关工作,向社会展示幼儿园科学保教的专业内涵,树立幼儿园教师阳光、健康、积极向上的职业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2018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暨“幼儿园教师故事”和保教活动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是幼儿园教师
二、活动时间
2018年5月30日至6月20日
三、活动形式
(一)推荐幼儿教育故事。各幼儿园以“我是幼儿园教师”为主题,挖掘一些深受幼儿和家长喜爱的幼儿教师的教育故进行宣传,市二级以上幼儿园各推荐1个优秀教师故事报区教文体局,教育故事文字材料请控制在3000字以内。宣传月期间,各幼儿园要以微信平台、微博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多视角、多形式呈现幼儿园教师工作、学习的真实情景,帮助社会和家长认识幼儿园教育活动的特点,理解幼儿园教师职业的专业性,了解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历程,塑造新时代幼儿园教师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营造重视关心幼儿园教师成长、支持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树立我区优秀幼儿园教师典型,展示幼儿园教师良好形象。
(二)征集保教活动典型案例。各幼儿园组织开展保教案例征集活动,市二级以上幼儿园各推荐1个优秀保教案例送区教文体局。保教案例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依据,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角度自拟题目,案例内容应涵盖案例主题、案例背景、案例描述、案例分析、案例启示等部分。旨在通过案例分析,凸显幼儿园教师保教工作的特点,揭示幼儿园教育蕴含的专业内涵,展示教育者的教育智慧。案例呈现形式可以文本材料、图片或微视频等形式多元呈现。文本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微视频统一使用mp4格式,时间不超过10分钟,配普通话讲解或中文字幕。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运用
各幼儿园推荐的教育故事及典型案例经区教文体局组织评选后颁发证书,在石鼓区党政门户网、学前教育群等媒体和平台进行宣传,供全区各幼儿园下载免费使用,并择优推荐到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对优秀作品颁发证书,并在衡阳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和平台进行宣传,供全市各幼儿园下载免费使用。所有公开的免费视频资料和典型案例,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编辑、出版,不得向幼儿园收取任何费用。
五、有关要求
1.确保真实。各幼儿园推荐的幼儿教师教育故事必须是真实故事,不得有虚构成分。教育典型案例必须是原创案例,不得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2.认真遴选。各幼儿园要结合本园实际,组织教师认真领会宣传月主题精神,公平公正推荐案例,遴选有深度、有推广价值的高质量故事和案例。发现抄袭、弄虚作假的案例,坚决取消推荐资格。
3.推荐上报。请各幼儿园广泛发动,择优推荐并于2018年6月15日前汇总表(附件2)、文案、图片和视频等材料报送至我局基民教股,联系人:罗倩,电话:8177113,邮箱651566525@qq.com。
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