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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12-11 18:30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石政办发〔2017]39号

 

  石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衡政办函〔2017]5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石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衡政办函〔2017]52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促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以下简称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更好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26号)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视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公开职责,积极稳妥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二、明确办理结果公开内容。从2017年开始,政府系统承办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同时,适当公开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依法将可公开的内容予以公开。

  三、规范办理结果公开方式

  (一)明确公开主体。遵循“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的原则,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主体。对于主会办的建议和提案,主办单位是办理结果公开的主体;对于分别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各分办单位是办理公开的主体。

  (二)规范公开程序。要建立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与公开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坚持办理复文经办理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公开,稳妥处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公开效果。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依照《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办理复文进行审查,履行与会办单位的沟通确认程序,会办单位应主动向主办单位提供是否公开的意见;需要征求建议和提案提出人意见的,应做好征求意见工作。

  (三)明确公开方式。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应采取主动公开的方式予以公开。及时通过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及本单位本部门网站予以集中公开,本单位本部门网站应设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专栏,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应加载链接,集中展示办理结果等信息,方便公众查阅;也可通过微博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同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将公开情况以适当方式与本级人大和政协有关方面进行沟通。

  四、加强办理结果公开督查。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明确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涉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的,可配发解读材料,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便于公众理解。办理复文公开后,各承办单位要密切跟踪掌握舆情,及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积极采纳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切实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推动和改进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进行考评。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考核评估,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积极做好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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