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改发〔2017〕1号
关于印发《石鼓区参评衡阳市全面深化改革“双十佳”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石鼓区参评衡阳市全面深化改革“双十佳”活动方案》已经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参评。
中共石鼓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0日
石鼓区参评衡阳市全面深化改革“双十佳”活动方案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衡阳市全面深化改革“双十佳”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衡改发〔2017〕2号)精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在全市范围评选“十佳改革创新人物”“十佳改革创新项目”,并于12月下旬举办衡阳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双十佳”颁奖典礼暨文艺晚会。按照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的重要批示,为做好我区参评工作,确保参评的质量和入围率,经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评范围和条件
(一)参评范围。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
(二)参评条件。
1. 十佳改革创新人物。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承接中央、省市改革创新项目或自行探索改革创新项目的主要组织者或参与者,改革成效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让人民群众增强了改革的获得感。其个人在改革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作出了突出贡献,且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引领性和代表性。
2. 十佳改革创新项目。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开展的改革创新项目(含试点项目),在政府体制机制、企业科技创新、市场经济发展、社会民生改善、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法制健全等过程中形成新模式、新机制、新制度、新方法等,在社会各界产生很强的创新性、实效性和示范性效应。
创新性:开展的改革创新项目可以是体制制度或工作机制方法的创新,包括首创性、借鉴外地经验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的探索创新。具有原创性,在管理模式、制度、机制、方法等方面有突出的成果贡献。
实效性:开展的改革创新项目应对提升行政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得到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的充分肯定或产生明显成效。
示范性:开展的改革创新项目在本区、本系统、本行业或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或先进水平,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可复制推广到其他地区或领域。
二、参评具体安排
参评工作在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参评工作原则上按照申报、初审、审定、上报的程序进行:
(一)申报。7月20日正式启动参评工作。采取层层推荐的方式进行。全区各党政机关拟向区委改革办推荐3—4名(个)具有一定影响的改革创新人物和项目,区委改革办再向市委改革办推荐1—2名(个)进行全市“双十佳”的参评,各参评单位需填报“衡阳市‘十佳改革创新人物’推荐表”和“衡阳市‘十佳改革创新项目’申报表”,制作“十佳改革创新人物”和“十佳改革创新项目”宣传视频短片5-8分钟,2000-3000字左右通讯材料一式三份,“改革创新人物”另附彩色数码电子照片3张(要求原版照片,至少500万像素jpg格式)。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于8月7日-8月14日集中上报到区委改革办。
(二)初审。8月15日-23日,区委改革办对推荐和申报的参评材料进行登记、整理,反馈意见,并提出建议名单。
(三)审定。8月24日-30日,区委改革办将初审建议名单上报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四)上报。经审定后,区委改革办立即将参评的改革人物和事项上报到市委改革办,并积极对接后续评审工作。
三、参评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质量高。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参评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投入到参评工作中。各改革专项小组组长和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把关,将本领域、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有一定影响的改革人物和事项形成书面材料和视频,按要求及时上报。
(二)广泛宣传,确保氛围浓。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衡阳市全面深化改革“双十佳”评选活动方案精神,发挥好新媒体的时尚引领作用,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QQ的广泛传播激发市民的参与热情,营造全区形成“支持改革、投身改革、崇尚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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