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教文体发〔2015〕45号
关于印发《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区直中小学、乡街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现将《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5年6月16日
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市委、市政府决定“力争3年,确保6年成功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区教文体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及《衡阳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石鼓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教文体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坚持把文明创建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个载体,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发展和谐教育、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契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和教育辐射作用,努力打造石鼓教育的良好形象,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均衡发展,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强化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育民的工作理念,激发社会热情,拓展覆盖领域,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数,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配套,确保我区学校周边安全设施指标全面达标。逐年建设一批群众健身场所、科普设施、文化活动场地等,推动文体设施城乡全面覆盖,确保我区人均文体场地面积、人均教育经费支出、文化投入增幅、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等指标全面达标。(责任部门:计审股、体卫艺股、文化股、文化馆、图书馆)
(二)创造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按照国家办学标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建立健全帮扶弱校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管理,切实解决好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阳光服务中心、计审股、基民教股、法规股)
(三)加强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组织教职员工深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师法》中有关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树师表形象,做文明教师”为主题,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深入持久地对教师进行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育,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和人梯精神,倡导建立新型的文明和谐师生关系,使广大教师“敬业、乐业、精业、创业”。号召广大教师尊重学生、关心学生,进一步严格规范教育行为,推行教师文明用语,要求教师做到仪表美、语言美、情感美、行为美,提高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行业风尚,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树立教育行业的新形象。(责任部门:人事师训股、基民教股、职成教办、教育工会)
(四)不断加强文化综合执法力度。根据我区实际,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出台后,在全区教文体系统大力宣传,确保文件下发落实到位。加强文化综合执法力度,推进城市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大力开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文化市场秩序、公共场所秩序、校园建筑工地秩序等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各单位卫生死角的“脏、乱、差”等问题,解决文化出版物市场、网吧和娱乐场所监管不到位以及协助有关部门解决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责任部门:文化股、体卫艺股、法规股)
(五)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文明学校、做人民满意教育工作者、办人民满意教育活动,弘扬勤政廉洁、敬业奉献的良好风气,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重视干部师生和谐精神的培育,充分利用网络阵地开展学校文化建设,建设学习型单位,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坚持绿化、美化、净化内外环境,不断提升机关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文明素养。(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支部、人事师训股、基民教股、信息中心、法规股)
(六)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网络等文明行动。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道德模范、文明市民等评选活动;继续打造“身边雷锋·衡阳好人”、“爱心超市”、“1+1”志愿服务、道德联盟等道德名片,引导学生并且促进市民崇德向善。以“文明用餐、以俭养德”为主题,普及文明餐桌知识,推广文明餐桌礼仪和文明用语,倡导节约用餐行为,营造和谐文明的用餐氛围。局机关干部以日常用餐,工作、接待用餐为重点,从文明餐桌的细节入手,切实做到节俭用餐、合理饮食、文明用餐。各学校食堂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市级文明食堂的评选活动。(责任部门:体卫艺股、文化股、基民教股、计审股)
(七)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熟背“24字”内容,持续深入开展养成教育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正常校园团(队)活动,开展最美少年、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学习活动,开展“小手牵大手,文明齐步走”系列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他人,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责任部门:基民教股、职成教办、关工委)
(八)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以“弘扬雷锋精神,创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继续扩大志愿服务,强化文明行为,大力推进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实现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长期化、规范化。精心组织关爱老弱幼残志愿服务行动、美化城市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活动、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使广大师生在参与中强化,在体验中养成,培养公共文明行为。(责任部门: 基民教股、办公室、职成教办、人事师训股、关工委)
(九)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国学进校园活动。大力实施“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将市民文明素质教育纳入家长(市民)学校和中小学校教学内容。组织全区学校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使中华经典、传统国学进校园。各校要结合“书香校园”建设,每学年度制定实施方案,将中华经典诵读纳入教学计划,分层次确定诵读内容,落实时间,积极开展“学国学、知礼仪、讲文明”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并形成常规。(责任部门:基民教股、办公室、信息中心、教研室)
(十)加强未成年人良好心理品质的培养。针对未成年人存在的心理问题,特别是单亲、贫困、留守儿童等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继续推进全区各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和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建立区级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3所,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责任部门: 体卫艺股、基民教股)
(十一)创建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积极开展各种校园文化活动,打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继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重点督查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无网吧、录像厅、歌舞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600米范围内无彩票经营场所等规定落实情况,不断优化学校周边秩序和学生环境,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责任部门: 基民教股、法规股、文化股、体卫艺股)
(十二)继续推进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建设。为满足广大未成年人课外活动需要,继续抓好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建设和管理,切实落实“五个好”的要求,打造成特色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责任部门:计审股、基民教股)
三、工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
1.明确责任。成立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创建领导小组,由局长、书记汪衡湘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谢宏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列出工作进度表;积极开展 “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
2.加强调度。区教文体局主要领导定期进行调度,听取各部门各单位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局创建办强化日常调度,分析创建形势,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3.加强协调。局创建办要加强与区创建办、区文明办的联系,及时获取信息,争取工作支持;加强与各乡街、各工作组的衔接,收集情况,掌握动态,发现问题,交办整改,督促落实。要加强与市教育局、市文体广新局等的衔接,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
(二)强化考核
1.纳入年度考核。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对各中小学的教育目标管理考核,并列入对各股室、各中小学宣传信息思想文化工作考核。
2.强化督查测评。一是抽查巡查结合。创建办会同相关股室站校馆办,对各测评点或主体责任单位进行巡查和抽查,并根据查到的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责令整改。二是开展常态督查。创建办将组织督查小组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促检查,每月根据区委、区政府创建工作督查组通报的情况和教文体系统督查组的督导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整改。
3.把被问责的责任主体单位列入重点整改单位。区创建办将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并在石鼓党政门户网上予以公布。对“不正确、不及时、不有效履行职责” 的单位和个人将采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降职使用、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等形式的问责办法。局创建领导小组将把被区创建办列入“黄榜”的单位列入重点整改对象。
(三)建立实地测评责任网络
对《石鼓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点责任网络表》和《衡阳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点责任网络表》设立的测评点,实行主体责任单位工作责任制,明确各测评点的创建要求、责任部门、主体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将创建目标任务科学化、系统化、精细化。
(四)加强宣传教育
1.大力开展新闻宣传。局创建办和各单位要及时宣传创建工作的进展、成效和经验;广泛开展“文明用语”征集、“十大不文明行为”讨论和评选、“文明市民”评选、文明志愿者招募等活动,提高全系统市民(师生)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设立“曝光台”、“曝光时刻”等,对各种不文明现象和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设立创建热线电话、邮箱,运用微信等新兴媒体,积极与市民互动,广泛收集市民意见建议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回复直至问题解决。
2.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局机关、各学校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让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师生了解创建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实现全民动员、全员参与;要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因地制宜,设置各类宣传标牌,广泛宣传创建工作。
3.积极开展文艺宣传。各单位各部门要利用小说、诗歌、戏剧、小品、美术、书法、摄影等灵活多样的文艺形式,创作丰富多彩的文艺作品,开展各种类型的展演活动,让广大市民从文化娱乐中知晓创建目标、体会创建责任、激发创建热情,在全区形成“我爱创建、我争创建、我为创建添光彩”的浓厚氛围。
四、实施步骤
l.全面动员阶段(2015年6月)。层层动员,提高认识,明确各级创建目标,对照测评标准,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创建实施方案,进一步找出差距,进一步分解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进一步精心部署。
2.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2017年)。按照测评标准和责任分工,各项工作全面启动,各项活动广泛开展,确保各类宣传全面升温,使文明素质有明显提升,教育和谐程度有明显提升,创建水平有明显提升。
3.迎检总结阶段(2017年)。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确保相关指标全面达标,确保创建宣传全面升温,确保相关资料全面到位,确保相关迎检准备全面落实,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验收工作。
石鼓区教文体局2015~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
指标
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 评 标 准
|
测评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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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牵头
部门
|
配合
部门
|
主体责任
单位部门
|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
Ⅱ—3 |
Ⅲ—7 |
1)局信息网、各校园网拿出重要版面时段、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普及12个主题词24个字,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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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
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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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
|
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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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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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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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各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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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作推出一批优秀文化产品,生动形象地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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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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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
|
文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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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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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教学和校园文化,在学校营造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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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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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民
教股
|
教研室
|
各中小学
各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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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Ⅲ—8 |
3)建立和规范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礼仪制度,开展升国旗仪式、入党入团入学礼仪等有庄严感的典礼,利用重大纪念日、祭典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开展有教育意义的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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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基民
教股
|
办公室
|
各中小学
各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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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9 |
1)运用经典诵读、全民阅读、论坛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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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基民教股
|
办公室
图书馆
|
各中小学、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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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组织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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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体卫艺股
|
基民教股
|
各中小学、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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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Ⅱ—3 |
Ⅲ-10
强化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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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完善市民公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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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基民教股
|
职成教办
|
各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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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4
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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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13
重点领域诚信管理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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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教育科研等行业领域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从业人员讲求职业操守、恪守诚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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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人事师训股
|
教研室
|
各中小学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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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9 |
Ⅲ-27 |
开展节日习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推广和传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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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文化馆
|
文化股
|
各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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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9 |
Ⅲ-44 |
>420(元);>165(元);≤1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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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基本达标
|
全面达标
|
巩固提高
|
计审股
|
督导室
|
各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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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45 |
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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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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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
|
提高
|
计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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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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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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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46 |
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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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纪检监察室
|
计审股
工会
|
各中小学、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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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0 |
Ⅲ-47 |
1)公共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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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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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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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1 |
Ⅲ-48 |
1)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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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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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
|
巩固
|
提高
|
体卫
艺股
|
教育工会
|
各中小学
|
2)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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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体卫
艺股
|
|
各中小学
|
||
3)每千人拥有2个社会体育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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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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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2
|
巩固提高
|
体卫
艺股
|
|
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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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49 |
建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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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图书馆
|
文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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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2 |
Ⅲ-51 |
有科普场所,并经常开展科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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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
60%
|
80%
|
巩固提高
|
基民
教股
|
|
各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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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3 |
Ⅲ-52 |
1)局机关、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
实地考察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基民
教股
|
办公室
|
各股室
各中小学
各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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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3 |
Ⅲ-52 |
2)局机关、各学校、幼儿园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
实地考察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纪检监察室
|
体卫艺股
|
各股室
各中小学
各幼儿园
|
3)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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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基民
教股
|
文化股
图书馆
民管办
|
各中小学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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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Ⅱ-24 |
Ⅲ-60 |
1)运用新闻媒体、文艺作品、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崇尚、争当、关爱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
材料审核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创建办
|
信息中心
文化股
文化馆
|
各中小学
|
Ⅱ-36 |
Ⅲ-95 |
1)在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普遍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
|
材料审核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创建办
|
各股室
|
各中小学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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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6
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
1、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
1)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制定下发专门文件,有具体实施方案,有明确责任分工;
|
材料审核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办公室
基民 教股
|
创建办
关公委
|
各股室
各中小学
幼儿园
|
2)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措施、办法;
|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
3)本区教育、文化、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有常态化工作品牌或经验;
|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创建办
|
办公室
文化股
基民教股关工委
|
各中小学
|
||
4)本区范围内每年有1至2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检查考评。
|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基民教股
|
督导室
|
各中小学
幼儿园
|
||
Ⅰ-6
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
2、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
1)未成年人熟知并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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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调查
|
基本达标
|
全面达标
|
巩固提高
|
基民教股
|
办公室
关工委
|
各中小学
幼儿园
|
2)组织好重要时间节点“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
材料审核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
3)开展最美少年、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学习活动常态化;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
4)组织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
3、
学校
教育
|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基民教股
|
教研室
|
各中小学
幼儿园
|
|
2)有中小学校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安排和落实情况;
|
材料审核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督导室
|
各中小学
|
|||
3)中小学校德育课、少先队活动课落实,效果好;
|
材料审核
|
100%
|
100%
|
100%
|
教研室
|
||||
4)中小学校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有具体方案、有实际效果;
|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人事师训股
|
纪检监察室
|
各中小学
幼儿园
|
||
|
3、
学校
教育
|
5)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有措施、落实好。
|
材料审核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基民
教股
|
计审股
|
各中小学
|
6)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体育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要求。
|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体卫艺股
|
基民教股
|
各中小学
|
||
Ⅰ-6
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
4、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
|
1)家长学校建设落实,活动效果好;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60%
|
70%
|
巩固提高
|
关工委
|
教育工会
|
各中小学
|
2)有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设施、场所和活动安排;
|
实地考察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体卫艺股
|
文化股
|
各中小学、
幼儿园
|
||
3)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接纳未成年人参观学习有安排、有效果;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文化股
|
文化馆
图书馆
美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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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有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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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2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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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3所
|
全面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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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股
校外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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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卫艺股
基民教股
教研室
|
各中小学、
幼儿园
|
||
5、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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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五个好”要求,完成乡村学校少年宫年度建设任务,有管理制度、活动项目、经费保障和专兼职辅导员队伍;
|
材料审核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计审股
|
校外活动中心
基民教股
|
相关学校
各中小学
|
|
2)优秀童谣征集和推广、传唱活动措施具体,普遍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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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文化馆
|
文化股
|
|||
Ⅰ-6
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
5、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
3)加强网吧管理、取缔“黑网吧”,经营性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
|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
基本达标
|
全面达标
|
巩固提高
|
文化股
|
|
各中小学
|
4)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常态化、效果实;
|
基本达标
|
全面达标
|
巩固提高
|
法规股
|
文化股
|
各中小学
|
|||
5)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有措施、效果实。
|
达标
|
巩固
|
提高
|
基民教股
|
教育工会
|
各中小学
幼儿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