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潇湘街道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通 知
街道各社区、各部门:
《潇湘街道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石鼓区潇湘街道工作委员会
石鼓区潇湘街道办事处
二0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潇湘街道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财政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有关财政财务纪律,强化财政管理职能,促进机关高速运转,进一步推进潇湘街道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合理化建设,根据量入为出,适度从紧,开源节流的原则,从潇湘的实际出发,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适应范围
适应于街道机关、站、办、所、室。社区可参照执行。
二、财政收入管理
1、财政收入管理总的原则是:“各项资金归口街道财政统一管理”。全面贯彻收支两条线制度,街道级财政的各项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入财政预算帐务和财政专户。做到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各单位不得私设过度户、“小金库”、公款私存及挪用私分。
2、加强收款票据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必须使用财政收费票据,严禁不开票或使用白条、自制、外购的票据收费。
3、各单位的收据必须当天收入当天缴库、不坐支、不截留,不用白条抵库,收入结账时间不超过15天。
三、 财政支出管理制度
(一) 申报制度:凡属于街道财政报账的支出,事前必须申报,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支出。一般情况接待按区财政、审计部门要求列支。
(二) 办公用品采购制度:街道机关内所有内设机构办公用品,由各部门填写办公用品采购清单,按程序审批后由街道党政办会同街道财政所统一采购,到位后从办公室签字领取(原则上每月采购一次),对大宗办公用品需报区政府采购。
(三) 接待管理制度:接待工作按区两办、区财政、审计部门要求办理。原则上不允许发放盒烟,不喝高档酒,因工作需要确需烟酒的应报主任审批,由分管领导从办公室签字领取。
(四)费用报账管理:
1、报账的时间要求:A凡费用发生后应及时报账,报账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每周星期一下午费用集中签报时间。费用开支原则上先开支后报账,所发生的费用如无特殊情况在30个工作日不能及时签报账,费用自负。B定期集中会签。由主任、分管财政领导、财政所长定期集中会签。
2、 原始凭证的要求:一切费用开支必须提供完整、真实、合法的报账凭据(包含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绝不允许巧立名目私自开票或借公务之机加大票面金额贪占便宜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街道财政所对开支的票证认真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一律不予报销,凭证必须注明事由、接待部门、经手人、证明人。
3、 报销费用的原则:街道开支审批报账实施“一支笔”制度,按照“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要求,费用审批单笔1000元以下由主任审核,由分管财政领导签字审批;单笔1000元以上报党工委书记审核,重大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报销的单据根据谁经手谁报批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经手人说明情况(金额要有大小写)、证明人签字、经主管领导同意、财政所长审核、报主任审核后分管财政领导签字后方可报账。
四、干部职工或其他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班、学习班等所需费用,事前应报主要领导,费用由干部职工先垫付,再按财政和审计部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审批报销。
五、上级领导或区直同街道有关工作相关的主要部门负责人本人住院(在县级以上医院)去看望的款项在300元以内按实报销;上级领导或区直与街道工作相关的主要部门负责人本人及直系亲属因故逝世,去吊丧的款项在300-600元以内(不含鞭炮、花圈等)按实报销;社区固定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住院党工委、办事处去看望的款项在300元以内按实报销;社区固定工作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因故逝世,党工委、办事处去吊丧的款项在300元以内(不含鞭炮、花圈等)按实报销;在本单位任职的退休老同志住院的,党工委、办事处去看望的(一年去一次)在300元以内报销;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住院,去看望的款项在300元以内按实报销;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因故逝世的,去吊丧的款项在300元以内(不含鞭炮、花圈等)由部门按实报销。在本单位任职的退休老同志因故逝世的,党工委、办事处区看望的在300元以内(不含鞭炮、花圈等)报销;其他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临时决定。上述费用从工会会费中列支。
六、 资金管理要求
所有的账户必须做到日清月结,会计与出纳、银行应及时对账,要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户的印章管理必须保证会计及出纳的印章齐全且分人管理,所长负责财务专用章,会计、出纳负责个人私章,绝不允许发生在支票未填写之前印章齐全的现象。所有的账务货币资金业务不得由一个人全过程办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收付必须依据内容真实、要素完整的合法凭证办理,并做到手续完备,责任分明,数字准确。现金的使用必须按照〈现金暂行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允许使用的现金范围:1、职工工资津补贴;2、劳保、工会等费用;3、出差人员所携带的差旅费;4、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零星开支;超出现金使用范围的款项必须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本制度经2015年3月5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