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角山至黄沙湾街道段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石鼓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石发改审【2021】22号,招标人为:衡阳市石鼓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路线全长9.898KM,沿线包含3条支路。四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20KM/h,路基宽7m,路面为沥青混凝土结构。工程内容包括护栏、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项目(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197716元,资金来源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角山至黄沙湾街道段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项目;
1.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起点位于角山坪五星村,沿线经过利民村、青石村、松木村、灵官庙村、终点位于黄沙湾街道松木村湾组环境生物学院;
1.2.3项目基本情况:路线全长9.898KM,沿线包含3条支路。四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20KM/h,路基宽7m,路面为沥青混凝土结构。工程内容包括护栏、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项目(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1.4招标范围:路线全长9.898KM,沿线包含3条支路。四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20KM/h,路基宽7m,路面为沥青混凝土结构。工程内容包括护栏、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项目(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5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或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系本企业在职人员。
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其他要求:
2.7.1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必须为本项目专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2.7.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2.7.3投标人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查询记录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2.7.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1)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I;□综合评估法Ⅱ。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到衡阳市华新开发区中信花苑D栋302室(中信大厦后面)(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每份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14时30分,地点为衡阳市华新开发区中信花苑D栋302室(中信大厦后面)。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月日10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2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6.2.1、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6.2.2、本项目招标招标文件格式为:HYZF,澄清文件格式为:HYCF。
工程量清单格式为:HNZB,投标报价清单格式为:HNTB。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15607414197、0734-8846545QQ:455959334
6.2.3、投标人在开标现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6.2.4、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石鼓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sgq.gov.cn/fzgn/wzdt/index.html)、石鼓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电子显示屏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驻石鼓区城投纪检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市石鼓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石鼓区
联系人:周灿阳
电话:139747769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中信花苑鸿禧楼D栋302室
联系人:欧阳斌
电话:0734-8345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