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15日至11月2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石鼓区民宗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民宗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民宗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第一时间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同时,剖析问题根源,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巡察整改成果有效转化。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抓。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通报巡察反馈情况。牵头建立整改台账,带头认领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截至2026年6月25日,区委巡察移交的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巡察期间交办的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巡察期间未移交信访件。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有差距
1.问题1:运用新思想新理论引领民族宗教事务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制定工作清单,明确牵头部门和完成期限。三是注重学用结合,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2.问题2:贯彻落实“两个条例”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二是巩固整治成果,牵头组织镇(街道)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活动。
3.问题3:落实宗教界政治引领力度不够大。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谈心谈话,面对面听取宗教界代表人士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二是积极开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三是提升活动实效,支持宗教界开展“学守重树”教育活动,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在元旦、春节等节日举行升国旗唱国歌活动。
4.问题4:民族宗教领域风险系统防范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借鉴经验做法,修订民宗领域应急预案。二是定期开展风险隐患会商,扎实抓好排查整治。
5.问题5:上下同心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发展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分类实施培训,提升民宗干部业务能力。二是夯实基层基础,上下联动推动民宗重点工作开展。
6.问题6: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保密教育,进一步增强民宗干部保密意识。二是严格发文管理,明确专人负责,选派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办文能力。
(二)反馈问题:促团结共进步为民服务有差距
7.问题7:服务群众质效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民宗干部为民服务能力。二是为民办好实事,妥善解决群众办证、就学、体检等各类问题,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初心。
(三)反馈问题:从严治党常态长效有差距
8.问题8:清廉机关建设抓而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部署安排,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警示教育,落实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推动民宗干部守牢廉政底线。
9.问题9:对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支持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积极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和建议,千方百计予以解决。二是厘清职责边界,进一步落实为基层减负措施。
10.问题10: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打好制度补丁。二是完善内控机制,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定期开展财务内控检查。
(四)反馈问题:夯实党建基础引领民族宗教事务有差距
11.问题11: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带头上党课,推动党建工作与民宗业务融合发展。二是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不断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12.问题12:党组示范作用发挥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责意识,局党组常态化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二是设立党员先锋岗,发挥党组示范作用,推动工作争先创优。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增强持续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民宗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阶段性完成的1个事项,紧盯时间节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持续促进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民宗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深化整改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推动融合发展,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民宗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8177298;邮政信箱:421001;电子邮箱:764680640@qq.com。
中共石鼓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