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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健局】石鼓区2026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 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6-07-10 16:35     

为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卫健系统整体专业技术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健系统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0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类招聘岗位8个[高校毕业生是指近三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6年、2025年、2024年)],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石鼓区2026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①年龄要求

应聘人员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含)至2008年7月1日(含)期间出生];43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含)至2008年7月1日(含)期间出生];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含)至2008年7月1日(含)期间出生]。

②学历学位证要求

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统招学历。

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③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认定意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石鼓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指拒绝在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年限6年的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10.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双方未协商一致的人员[自聘(录)用文件或聘用合同明确的聘(录)用时间起算];

11.石鼓区卫健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12.现役军人;

13.有吸毒史的人员;

14.患有精神疾病或有不适宜从事医务工作的既往病史,以及因为身体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的人员;

1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石鼓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ysgq.gov.cn/)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16日。本次公开招聘后续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石鼓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ysgq.gov.cn/),有关招聘信息和招聘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该网站发布的有关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如因通讯方式不畅通等其他个人原因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5日9:00—7月24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应聘人员登陆人事招聘服务平台(https://www.jobgov.com/),选择岗位进行线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报考证件),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后需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以下资料:

①《石鼓区2026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考生本人亲笔签名,附件3);

②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上,2M以下);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及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延长到2026年9月30日)。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届毕业生就读高校暂未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报考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职称证的须上传资格证、职称证等证件扫描件及相关佐证材料;

⑤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考生需上传《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考生本人亲笔签名,附件4);

⑥在编的应聘人员需上传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加盖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必须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选报的岗位以及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此次招聘报名费100元/人,报名费在报名网站进行缴纳,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同步。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或未入围后续环节的考生不予退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残疾人凭残疾证,到石鼓区卫生健康局(243室)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办理减免报名费的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办理。

(4)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非因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5)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石鼓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可以延长报名时间、修改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相关岗位招聘计划,并于考试前发布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达开考比例的岗位,也可退出报考并申请退还报名费。

(6)要求具有相应资格证(职称证)的岗位,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要求在录取后3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职称证)的岗位,须在录取后3年的最后年度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证(职称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7月10日(含),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确认成功后,请于2026年8月3日9:00开始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http://www.jobgov.com)下载打印准考证,直至笔试开考后30分钟停止打印准考证,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本次招聘各环节均需出示的证件,考生需妥善保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笔试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石鼓区2026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参考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采取闭卷式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审查、面试等招聘环节。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内容

各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30分)和专业知识(70分),满分100分。

(1)岗位代码A001-A010、A016-A017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西医临床专业知识;

(2)岗位代码A011-A015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影像(超声医学方向)专业知识;

(3)岗位代码A018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放射医学专业知识;

(4)岗位代码A019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麻醉学专业知识;

(5)岗位代码A020-A021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中西医临床专业知识;

(6)岗位代码B001-B010考试内容为中医医学基础知识和中医临床专业知识;

(7)岗位代码C001-C004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知识;

(8)岗位代码D001-D007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知识;

(9)岗位代码E001-E003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药学专业知识;

(10)岗位代码E004-E005考试内容为中医医学基础知识和中药学专业知识;

(11)岗位代码F001-F002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知识;

(12)岗位代码G001-G003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会计专业知识。

2.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公告。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笔试成绩公布查询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向石鼓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石鼓区卫生健康局243办公室)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及时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四)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及笔试合格分数线要求,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笔试成绩的考生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2.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石鼓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入围考生须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以及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证件、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属证件类的材料需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属证明类的材料则留存原件。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4.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者放弃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及合格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至达到面试开考比例。

5.资格审查通过的对象将在石鼓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

3.面试方式:G001、G002、G003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其余岗位采取口述实操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长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4.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则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75分)者不得作为体检对象。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综合成绩将在石鼓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七)体检

1.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对象按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合格分数线要求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相同按面试评委评分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总成绩确定排序,体检对象名单将在“石鼓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守纪律禁绝毒品的规定》《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毛发毒品检测操作细则》(衡办发〔2020〕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及心理素质测评;体检时间、地点待定,体检费用自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石鼓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全过程中,入围体检人员不得自行打印体检结果。

3.入围体检人员应当按公告要求按时参加体检且取得合格结论,特殊情况应在90日内(从第一次体检之日起算)完成且取得合格结论,孕妇可延长至一年。未按时完成且取得合格结论者,不得纳入考察范围。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体检“合格”结论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合格分数线要求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负责牵头考察,和区纪委监委、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共同组成考察组,通过实地调查、审查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核实,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察人选达不到招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工作一般应在90日内完成。

(九)递补

本次招聘实行体检、考察合并递补一次(未参加面试者不列为递补对象),即体检环节已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及合格分数线要求等额递补一次的岗位,考察环节不再递补。体检环节未进行递补的岗位,考察环节放弃或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相同按面试评委评分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总成绩确定排序)及合格分数线要求等额递补一次(需参加体检并合格)。

(十)公示

石鼓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石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石鼓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完成期限一般不得超过90日,到规定的完成期限时,有关审查调查或者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拟聘用程序。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石鼓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审定,报石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为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聘用前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劳动(聘用)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聘用时,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要求在录取后3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职称证)的拟聘用人员,先为其办理正式聘用入编手续;如在录取后3年的最后年度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或成绩合格证明的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予以辞退。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实行诚信参考,应聘人员需按要求签订《石鼓区2026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中的“应聘人员承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阶段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关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石鼓区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均含拟制血亲关系)等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者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六)资格审查及考察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编办、区人社局、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究和问责。

本公告由石鼓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石鼓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工作日8:00-12:00下午15:00-18:00)

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0734-8177197

监督电话:

石鼓区纪委监委0734-8177617

石鼓区人社局0734-8177162


    附件1:石鼓区2026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

    附件2: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3:石鼓区2026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附件4: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

    附件5:在编在岗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石鼓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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