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南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衡阳市环保局石鼓分局 邮编:4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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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衡南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衡阳市石鼓区中山北路218号 |
建设单位 |
衡南县第二人民医院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建于衡阳市石鼓区中山北路218号,总占地面积864.64㎡,项目主体工程为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2642.42㎡,医院分设了预防保健、内科、妇产科、外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等辅助检查科室。设置床位84张,不在项目区内开设食堂。同时配套建设供电、供排水、通风采暖、消防等公用工程设施和相关环保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和柴油发电机废气。在采取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对周边空气环境和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全院医疗废水排入项目污水处理站,采取《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推荐的“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外排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各类设备在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后,本项目场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昼间≤60、夜间≤50)的要求。因此本项目设备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影响也较小。 在落实本项目各项固废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泥、格栅渣和生活垃圾可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轻微。 项目建成后将加强盆载绿化,对院内的生态环境质量将有所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