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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栖湖玫瑰园大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

来源: 衡阳市环保局石鼓分局      发布时间:2019-10-12 09:25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雁栖湖玫瑰园大桥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衡阳市环保局石鼓分局  邮编:421000

  联系电话:0734-288308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雁栖湖玫瑰园大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衡阳市石鼓区雁栖湖

建设单位

衡阳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雁栖湖玫瑰园大桥建设项目选址于衡阳市石鼓区雁栖湖,起点坐标112.607721325°东,26.922504218°北,终点坐标112.605953750°东,26.922394247°北。项目起点位于雁栖湖东侧建设路及蒸阳北路交叉口,终点位于雁栖湖西侧,全长173.649m,桥梁长度101.86m,全宽18m,双向两车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衡阳市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数据,石鼓区环境空气PM2.5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年平均标准,因此区域属于环境空气不达标区。本项目为桥梁项目,未新增污染源,因此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初期雨水量为1521.4t/a(约76.1t/次),雨水通过漏水口流入雁栖湖,对雁栖湖的影响可以接受。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噪声经一定距离衰减后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对周唯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桥面垃圾,随着市民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其产生量很小。只要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扫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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