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石鼓分局 邮编:421000
联系电话:0734-288308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69号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 |
建设单位 |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项目概况 |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始建于2005年,目前,医院废水量约为2800m3/d,污水处理系统已接近满负荷运行,同时为即将新建的第6住院大楼做准备,届时将新增1500张床位。为此,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拟投资105万元,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将原消毒池容积105m3/h扩大到260m3/h,工艺上增加好氧曝气工序,相应增设机械设备及扩大管径等,改造后,将实现日处理医疗机构废水5000m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 施工期间污染环境的因素可采取一定的措施避免或减轻其污染,使其达标排放,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各类环境问题也会随之消失。 (2)营运期 ①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本项目废气硫化氢、氨进行收集通过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不大。氯气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表D.1限值,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处理的医疗机构废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蒸水。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厂界预测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格栅渣、污泥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标准要求,沾有氯酸钠的废编织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订)标准要求,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 ⑤总量控制:项目总量指标为:COD:91.25t/a、NH3-N:9.1t/a,COD和 NH3-N排污总量从城西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指标中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