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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石鼓区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托管办理流程

来源: 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7-29 09:54     

 广大高校毕业生: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工作政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水平,缓解就业压力,为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现就石鼓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托管政策及服务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档人事案托管时间

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可至本中心申请办理托管档案业务

 

二、现场办理档案托管业务

     户籍属石鼓区的高校毕业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至本中心开具调档函。

     非本人来办理业务的,被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双方签字盖手印)、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持调档函至调出单位(学校)办理人事档案调动手续,人事档案由对方单位(学校)通过邮政机要通道寄至我中心,档案到中心后通知本人签字即可。

 

三、工作人员在湖南人才智能一体化服务平台录入个人信息

     高校毕业生的信息,会录入到湖南人才智能一体化服务平台,录入后可在全省实现网上调档。

 

四、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托管所需材料:

    1、报到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及复印件。(原件需检视)

 

五、毕业生档案接受查询

(一)学校统一转寄到石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毕业生档案,由我中心免费统一整理归档。

(二)档案接收单位:石鼓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档案接收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路66号石鼓区政府政务中心216办公室

邮政编码:421007

联系电话:0734-8177150

 

六、关于延迟离校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接收等业务办理的相关说明

     对于延迟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将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的,石鼓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相应延长其人事档案接收、档案转递。本人或被委托人在工作日内可随时办理,如有疑问可先电话咨询。

 

 

 

石鼓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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