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骑龙加油站建设项目
环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市骑龙加油站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83089
联系地址: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石鼓分局(石鼓区湘江北路23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衡阳市骑龙加油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角山镇杨岭村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衡阳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衡阳市骑龙加油站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衡阳市石鼓区角山镇杨岭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衡阳分公司 总投资:3800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2793.32m2,建筑面积约678.9m2,加油站含1 座罩棚325m2、1 个站房(内含办公室、配电室、卫生间、便利店)共157.86m2、1个辅助用房(内含餐厅、储藏间、值班室、活动室)共196.04m2,1 套洗车机,占地面积约45m2,站内共4台加油机(2台双枪、2台4枪);设置30m3埋地油罐4个(其中92#汽油罐1个、95#汽油罐1个、隔油仓罐1个(92#和98#)、0#柴油罐1个)。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标准规定,柴油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本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105m3,本加油站属于二级加油站,年销售油品2000吨(其中92#汽油1100吨/年、95#汽油400吨/年、98#汽油100吨/年、0#柴油400吨/年)。不含修车服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过程中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其中对汽油油罐车卸油环节产生的废气,通过管输送回油罐车内,完成卸油过程油气回收(TA001),此为一次油气回收;对汽车加油环节产生的废气,通过加油枪上的特殊装置收集(TA002),将汽车油箱散逸空气中的油气抽回至储油罐内,此为二次油气回收。汽车尾气采取缩短怠慢速时间,加强站区绿化、自然通风。柴油发电机尾气经发电机自带的烟气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 2. 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建成后,不含修车服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面冲洗废水及洗车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角山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至蒸水。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加油泵、潜液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和加油车辆在进出加油站时产生的交通噪声。为减小项目营运期各类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环评建议应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1)运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 (2)加强厂区绿化,并在厂界周边种植高大树木吸声降噪。 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油罐废油渣、隔油池浮油和废弃的含油劳保用品。 (1)生活垃圾 工作人员按照8人定额,生活垃圾按人均产生量为1kg/d计,按年360 天计算,产生量为2.88t/a;社会人员按20人,每人0.1kg/d计,产生量为0.72t/a。项目生活垃圾共3.6t/a,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危险废物 油罐在储油过程中,油品会夹带残渣,残渣需定期清理,否则影响油品质量,本项目油罐5年清理一次,对油罐进行一次清理,采用干洗法,清理时产生油罐含油废渣,类比同类型加油站,产生的含油废渣重量约3t/次,属于危险废物(代码:HW08(900-249-08)),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贮存和收集,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本项目隔油池产生的浮油属于危险废物(代码:HW08(900-210-08)),产生量约0.004t/a。本单位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且直接由资质单位处理,不在站内暂存。 (3)废弃的含油劳保废品 根据类比同类项目,项目在运营期间会产生废弃的含油劳保用品,产生量约 0.2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49(900-041-49含油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危险废物,而废弃的含油劳保用品属于全部环节豁免的危险废物。 |
注: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报告公开内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