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阳市石鼓区角山镇排渍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登记表注销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注销手续。
现根据上述规定,拟对衡阳市石鼓区角山镇排渍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443040700000006)予以注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1日-2026年1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83089 联系地址:衡阳市石鼓区湘江北路23号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案号 | 注销原因 |
1 | 衡阳市石鼓区农村旅游投资综合开发公司 | 202443040700000006 | "衡阳市石鼓区角山镇排渍站项目"建设内容含"堤防加高培后1.5km;河道衬砌600m",属于防洪除涝工程"其他"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报批,属于降低环评等级 |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石鼓分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