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石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第九期
来源: 石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6-28 09:30
石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 文 号 | 处罚决定书 名 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案 值(万元) | 没收财物(元) | 罚款金额(元) | 合计金额(元)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程序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途径 |
|
1 | 石市监行处字【2023】31号 | 方雄未经主体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珍珠棉行为的处罚决定 | \ | 方雄 | 12 | 100000 | \ | 1000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十三条 | 石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6.19 | 一般 | 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2 | 石市监行处字【2023】32号 | 唐新华经营超过限用日期化妆品行为的处罚决定 | 92430407MA7B2LL011 | 唐新华 | 0 | 化妆品33套 | 10000 | 100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六十条 | 石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6.28 | 一般 | 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3 | 石市监行处字【2023】33号 | 衡阳市陈学沙消防器材经营有限公司销售不全合格衬里消防水带行为的处罚决定 | 91430407MA4T9KF85F | 陈学沙 | 0 | 140 | 1860 | 20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九条 | 石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6.28 | 一般 | 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