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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计局] 关于开展微信和QQ工作群、政务类新媒体清理整治的通知

来源: 石鼓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1-06-28 13:14     

局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整治“指尖上形式主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为基层减负,决定在全局开展微信和QQ工作群、政务类新媒体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清理重点

    (一)微信和QQ工作群

    全区各单位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组织本单位所有人员对本单位建立的微信、QQ工作群进行全面自查,摸清底数对工作内容重复的工作群予以合并;对工作已结束的临时性、阶段性工作群长期未使用或使用频率过低的“僵尸群”予以解散、清理

  2. 政务类新媒体

    全区各单位对本单位建立的政务类新媒体(小程序、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进行全面自查,摸清底数,对于长期未使用或使用频率过低的“僵尸新媒体”予以注销或下架。

    二、下步要求

    1、因单位工作需要,确需建立政务类新媒体的,必须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区委网信办备案后方可设立,对于无人管理或未发挥相应作用的政务类新媒体,区委网信办核实后,予以注销或下架。

    2、因单位工作需要,确需建立专门工作群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由主办单位安排专人登记,并报区委网信办备案,实行清单管理。阶段性、临时性工作群,在工作完成后,要及时予以解散,并报区委网信办。

    3、工作群管理者及政务类新媒体管理者要履行好管理责任,使用QQ和微信工作群和政务类新媒体时应当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发生泄密事件,严禁传播与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相违背的信息和言论;严禁转发谈论低级庸俗、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内容;严禁谈论和透露他人隐私,传播负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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