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用对象
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 支持措施
对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 政策依据
《落实国家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省内实施细则》
▶ 申请途径
无需申请,可直接适用
▶ 申请材料
无
▶ 主管部门
发展和改革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