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2014年,省财政安排150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用于扶持残疾人创业。各市(州)、县(市、区)要积极通过财政预算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市州以下项目配套资金落实方案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扶持措施:各地应将本级项目资金与上级项目资金整合,结合实际,根据项目规模、用工人数、安置残疾人员工人数、场地面积、开办投入等因素制定具体的资金扶持标准。补贴资金用于场地租金、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维修、农资种苗购置等方面。
任务目标:2014年,全省扶持1500名城乡残疾人创业。
具有本地区户籍、在法定就业年龄内(男16-59岁,女16-54岁)、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已经创业和正在创业的残疾人。
身份证、申请书原件
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1、其创业项目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在相关行政部门办理了合法手续;
2、产品具有市场前景、生产具有一定规模;
3、生产经营具有实际困难需要扶持。
注意:已经享受过各级残联扶持的残疾人培训、就业、扶贫基地和盲人按摩机构原则上不纳入本项目扶持范围。
石鼓区残疾人联合会 石鼓区石鼓路66号石鼓区机关大院政务中心一楼),市内可搭乘157路公交车,到石鼓区人民政府站下车。 联系电话:0734-8177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