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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局】 关于建立“晨钟暮鼓”工作督导模式的通知

来源: 区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2-05-11 15:31     


石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建立"晨钟暮鼓"工作督导模式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大队、环卫所、园林所、各镇、街大队

为提升我区城市功能品质,在"晨钟暮鼓"中唤醒城市活力,净化城市环境达到"上班与下班一个样"的管理效果,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建立"晨钟暮鼓"工作督导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晨钟暮鼓"工作督导模式,实现城市管理无空挡、无盲区、无缝隙,对城市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突出问题,对标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实现我区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推动城市市容市貌全面提升,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确保常态长效。

二、工作范围

固定督导点:市政协,市人大机关周边,附一周边,十家村市场周边,田家炳中学,华源支路。

移动督导点:全区范围内城市管理薄弱,乱象频发的路段、部位。

三、工作时间

夏季:早上:6:30-9:00;中午:12:30-14:00;下午:17:30-19:30。

冬季:早上:7:00-9:00;中午:12:30-13:30;下午:17:00-19:00。

四、人员安排

(一)局机关、环卫所、园林所全员轮岗、轮流制度,负责对固定督导点和移动督导点进行督导。

(二)成立城管、环卫、园林巡查小组,对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进行巡查。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大队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安排好值班值守人员,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的市容秩序等问题进行整治,对督导小组通知整改的问题积极整改并做好反馈。

五、工作重点

(一)占道经营整治。城区重点路段、主次干道临街门店必须进店经营不得占道作业、堆物不得乱吊乱挂乱搭建取缔一切占道摊担,特别是占道为市的马路市场,确保无摆摊设点现象

(二)环卫清扫清运。坚持开展"1米作业法""机械化清扫"等作业模式,作业流程规范,环卫作业达到精细化水平,确保道路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积存垃圾、大件垃圾和绿化带垃圾,清扫清运及时,垃圾收运车走地净,无飘溢撒漏、二次污染。

(三)乱停乱放整治。能按照"合理规划,方便市民"的原则,在人行道上合理施划停车线和停车标识,方便市民停放车辆,促使车辆停放规范有序;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车辆,无违规占用人行道、公共广场、消防通道或侵占盲道停车的现象。

六、工作程序

(一)现场督查。督导小组发现问题用手机拍摄现场照片并标注定位进行记录,即时发送至微信工作群或点对点发送给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限时30分钟内整改完毕,并要求发送相同角度整改后的现场照片。发现问题较严重或是每天重复出现的问题未及时处理,立即将问题的具体情况、现场照片和具体位置进行记录,形成督办函,以局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发送至各镇、街大队,限期整改到位,并要求复函至工作组。

(二)检查跟踪。建立"督导-跟踪-反馈"工作机制,对交办、督办问题的整改情况实行全程跟踪、及时督促、动态更新,实现"交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全过程。

(三)情况汇总。对于交办、督办的问题进行汇总,逐件登记、建立台账,填写《交办问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督导组定期对督导情况研判分析,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对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和一些特殊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

  七、督导结果运用

"晨钟暮鼓"工作督导模式是一项常态化城市管理工作制度,巩固成果、坚持长效是关键。局每月依据《交办问题信息汇总表》,对各镇、街大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对管理工作开展较差、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计入年度考核成绩

附件:交办问题信息汇总表




石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1月26日


交办问题信息汇总


序号(或督办函文号


交办

时间


    


整改单位


整改

时间


整改情况

督导组人员



已整改

未整改

超时

整改




































































































































备注:1.交办时间:督办函以发函时间为准;问题照片以发送至微信工作群时间为准(需准确到分)。

2.整改时间:督办函以整改期限为准;问题照片以整改单位发送至微信工作群时间为准(需准确到分)。


解读《关于建立“晨钟暮鼓”工作督导模式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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