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
负责项目建设、规建、饮水安全、水库运行管理、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自然资源等工作。
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中,组建局属二级事业单位、股室为项目法人时,承担项目法人代表职责。
分管工程规划与建设管理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区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负责分管行业的相关行政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宣传、信访维稳、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建议提案的办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