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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鼓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来源: 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8-31 17:55     
索引号 00000000/2023-72494 统一登记号 SGPR-2023-01005 文号 石政办发〔2023〕19号
公布时间 2023-08-31 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有效期


石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鼓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市属驻区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1号)和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我区对《石鼓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调整修订,形成《石鼓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调整修订情况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新增“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由区住建局实施。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将“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实施机关修改为“区住建局会同规划、文物部门”。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行使层级、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石鼓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附件:石鼓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石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石鼓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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