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2022-24950 | 统一登记号 | SGDR-2022-00205 | 文号 | 石政办发〔2022〕25号 |
公布时间 | 2022-11-20 | 来源 | 石鼓区政府办公室 | 信息有效期 |
11月20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石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22〕25号)。现将《石鼓区防汛应急预案》解读如下(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对新时期防灾减灾理念的论述,充分做好我区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主要内容
区防汛应急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工作、预案管理、奖励与责任追究、附则共十部分组成。
三、《预案》编制依据及工作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和《湖南省防汛应急预案》《衡阳市防汛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部门“三定”方案,制定本预案。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依法防控、群防群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