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控松材线虫病,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确保我区森林资源生态安全,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林生发〔2021〕56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湖南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湘林防〔2021〕9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石鼓区地处衡阳市城区北部,东临湘江与珠晖区隔江相望,南以解放大道为界与雁峰区毗邻,西沿蒸湘北路蒸水桥并沿蒸水河而上先后与蒸湘区和衡阳县接壤,北与衡阳县樟木乡和集兵镇相邻,总面积112平方千米。石鼓区年平均气温18.2℃,四季分明,降水量偏多,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
我区土地总面积112平方公里(16.8万亩),其中林地3.2万亩,森林覆盖率43.5%。2023年普查统计,全区范围有松林面积约5200亩,其中黄沙湾街道松林面积约2225亩,角山镇松林面积约1887亩,金源街道松林面积约1088亩。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现状
2016年我区发现首例松材线虫病疫情,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防治方案,经过几年的疫情防控,我区在2021年首次实现了松材线虫病疫情清零;2022年7月,国家林草局通过卫星航拍发现金源街道有大面积成片的枯死松木,经取样检测发现了松材线虫;2022年9月,国家林草局对衡阳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暗访,发现全市共有11个县市区有疫情,其中石鼓区、蒸湘区和南岳区疫情较严重;2023年6月,我区对全区松林进行了无人机与人工地面的核查,共发现枯死松树3659株,其中金源街道枯死木980株;黄沙湾街道枯死木1125株,角山镇枯死木1554株;经取样检测,三个乡镇均发现了松材线虫。
二、目标与任务
(一)目标
通过枯死松木清理、媒介昆虫防治、打孔注药预防等多项技术的融合应用,2023年实现石鼓区无疫情,2024年实现石鼓区拔除疫点。
(二)任务
1.疫木除治。在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黄沙湾街道、角山镇内枯死松木的全面清理(包括枯死、濒死、衰弱松树),预计2679株,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现已完成;2023年8月1日-2024年3月31日,实现全区范围内枯死木清零,预计清理1340株;2024年4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实现全区范围内"即死即清",预计清理907株。
2.疫木管理。调查疫点范围内居民用材情况,完成居民房前屋后松材清理销毁工作。
3.媒介昆虫-松褐天牛防治。
(1)在松材线虫传播源(松褐天牛)羽化期,对黄沙湾街道、角山镇内4112亩松林,采用无人机或地面喷洒绿色威雷或噻虫林等药剂进行3次松褐天牛防治,灭杀林间游走的松褐天牛。
(2)在枯死木分布集中区域内打孔注药5000株。
4.按照技术要求定期开展日常监测(巡查)和专项普查(春秋季普查)。
5.检疫封锁。严格控制松材线虫病疫木的传入与流出,建立档案,定期开展防疫检查。
三、疫情防控
(一)防治区划
重点防控区:角山镇、黄沙湾街道。
(二)主要防治措施
1.疫木除治
(1)强度择伐除治
适用范围:所有松林小班。
采取"集中处理"和"即死即清"相结合的方式,对松林小班中枯死(病死、濒死、因灾致死)和衰弱松树进行采伐。
作业要求:所有松木和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必须按照当日采伐当日就地焚烧或粉碎的要求进行处置。
(2)伐桩处理
伐桩高度不超过5厘米,全部去皮后放置磷化铝1-2粒,再加套0.8mm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袋并在包好塑料的伐桩上埋土30cm以上压实。处理后立警示标志。
适用范围:采取择伐除治的所有枯死松树(病死、濒死、因灾致死)、衰弱松树及其它抚育项目、造林项目需要伐除的松树。
(3)无害化处理
采取松木下山集中处理方式对所有枯死松木进行无害化处理。
作业要求:所有砍伐松木运送下山,并做好无害化处理,全过程影像资料记录。
(4)除治标识
除治场设置除治标识,内容包括除治地点、除治面积、除治方式作业单位等信息。
(5)采集上报
应用林草生态感知系统"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及移动端APP对所有采伐的疫木进行GPS定位、拍照,采集并上报疫木除治数据。
2.媒介昆虫防治
松褐天牛防治,适用范围:项目范围内重点发生林地小班。
技术要求:在松材线虫传播源(松褐天牛)羽化期,对重点发生林地采用无人机或地面喷洒绿色威雷或噻虫林等药剂,灭杀林间游走的松褐天牛。
3.科学预防
打孔注药,适用范围:枯死木分布集中区域内小班范围内所有现存松树活立木。
作业要求:使用≥2%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进行打孔注药,每株注药松树均使用标识牌,载明胸径、用药量等关键信息。
4.检疫封锁
(1)加强对项目范围内涉木单位和个人的监管,建立电网、通信、公路、铁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报告制度,完善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全林场范围内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单位和个人档案,定期开展防疫检查。
(2)范围内及边界沿线,对住户百姓、农家乐商户囤积的疫木积柴进行摸排清理,并且协调通报至相关街镇,限期进行销毁。
5.监测普查
主要任务是及时发现、准确鉴定、及时报告疫情。
①监测范围:所有林地小班。
②监测普查时间:常态化巡查,每2月1次,2023年9~10月的秋季专项普查,2024年的春秋季专项普查。
③监测内容:调查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取样鉴定是否发生松材线虫病,对确认新发疫情的小班进行详查。
④监测方法:参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号)相关规定执行。
6.成果巩固
经过2023-2024年枯死松木除治及综合防控,2023年底实现全区无疫情,2024年底做好拔点考核,考核后将进一步进行松材线虫病防控成果的巩固,具体措施如下:一、建立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检测体系;二、增加林业有害生物的远程监测及指挥;三、提升基层林业有害防治的综合能力;四、建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及面对突发病虫害的应对能力。
(三)监管措施
1.疫木监管
疫木清理过程中由镇、街道派出工作人员和护林员组成"旁站式"管理人员,对技术措施合格性督查、任务完成质量检查,枯死松树除治过程中伐桩处理的GPS信息登记及记录存档、枯死松木运输销毁等全程监管,确保防控工作每一个措施及技术规程执行到位。其他采伐松木(含择伐除治、皆伐改造、征占用林地、营林改造、森林抚育、执法收缴等)一律按疫木管理流程进行监管。
2.松木加工及流通监管
对疫区及疫区周边松木经营、加工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关停。其它区域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加工松木及其制品。区内各木材检查站要严格依法依规加强木材特别是松木及其制品的流通检查。木材检查站加大道路运输的巡查力度,严守松木运输源头,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严防疫木外流,全面规范松木流通管理。各乡镇街道对不明原因枯死的松木应及时向区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区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安排人员取样检测。
3.媒介昆虫防治监管
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对打孔注药、与松褐天牛防治进行过程监管,确保技术实施质量,严格药剂使用数量。
(四)档案管理
除治过程中逐株按照编号进行造表登记,填写《松材线虫病疫木择伐信息登记表》,记录日期、疫木编号等相关信息,施工方及监管人均有签字证明,作业完成后一并形成文档资料存档备案。使用林草生态感知系统"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及移动端APP上传数据,并提供逐株经纬度坐标矢量数据和枯死松木点位分布图存档备案。
2.媒介昆虫防治档案管理
(1)打孔注药操作填写《打孔注药登记表》,记录施工日期、注药编号、胸径、用药量,施工方及监管人均有签字证明,作业完成后一并形成文档资料存档备案。
(2)松褐天牛防治作业填写飞行记录表,记录作业时间、小班地点、作业架次、作业面积,施工方及监管人均有签字证明,并附作业轨迹图,作业完成后一并形成文档资料存档备案。
3.日常监测及专项普查档案管理
日常监测建立监测档案,发现枯死松木应立即进行采样检测,并对采样时间、地点进行记录,对取样检测结果进行存档。专项普查根据普查结果,编制普查报告存档。
(五)进度安排
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具体措施主要有:
2023年7月底前,完成角山镇、黄沙湾街道范围内现有枯死松木的清理;共2679株,现已完成。
2023年9月底前,完成角山镇、黄沙湾街道松褐天牛的第一次无人机防治,预计4112亩。
2023年9-10月,完成角山镇、黄沙湾街道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
2023年10月-2024年3月底前,完成角山镇、黄沙湾街道内枯死松木清零,预计清理1340株;完成重点林区(角山镇、黄沙湾街道)枯死木分布集中区域内打孔注药工作,预计5000株。
2024年7月-9月,完成角山镇、黄沙湾街道松褐天牛的第二次和第三次无人机防治,共计8224亩。
2024年9-10月,完成角山镇、黄沙湾街道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
2024年4月-12月底,完成角山镇、黄沙湾街道范围内枯死松木即死即清,预计清理907株。
2023年7月至2024年12月,开展疫木检疫巡查行动,强化疫木监管;加强日常监测(巡查),对角山镇、黄沙湾街道每两月进行一次无人机普查。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组织形式
根据日常旁站式监管情况,结合除治施工档案,由区自然资源局协调第三方机构对施工方进行自查,并接受省级、市级复查。
(二)检查时间
在疫木除治、打孔注药作业期间开展现场跟班督查。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区本级对除治范围内防治情况的自查,每年6月底前配合完成市级复查。
(三)检查与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除治任务完成情况,除治作业区病死(濒死、枯死、因灾致死)松树情况,疫木清理和除害处理情况,除治地周边住户、农家乐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疫木除治监管情况,检疫封锁情况及宣传情况等。此外,还需检查施工方的施工质量情况等。
(四)检查与评价方法
采取现场和内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本级自查县区内所有林地小班。所有防控措施实施完毕,经每年度10月份秋季普查后,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照疫木除治、打孔注药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评定,并出具《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效果年度评估报告》。
五、经费预算
经预算,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共需资金2118260元,详见附件4。
1.用于角山镇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总经费约为1128760元。其中用于枯死松木清理约545200元、枯死松木运送下山及无害化处理约163560元、用于打孔注药防治240000元、用于3次昆虫媒介松褐天牛防治140000元、用于2次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20000元,用于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20000元。
2.用于黄石湾街道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总经费约为839500元。其中用于枯死松木清理约440000元、枯死松木运送下山及无害化处理约132000元、用于打孔注药防治60000元、用于3次昆虫媒介松褐天牛防治167500元、用于2次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20000元,用于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20000元。
3.工作经费(含验收、督查、监管等服务费)90000元,其它不可预见费60000元。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疫情镇、街道、政府为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与监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松材线虫病的除治与监控工作。镇街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各行政村支书、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石鼓区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除治措施。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及除治作业的技术指导监督,负责向区政府和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及时汇报除治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应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并加强和规范档案管理。
(二)建立机制,严格奖惩。对在松材线虫病除治与监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领导组织不力、监测不实、隐瞒疫情、贻误防治时机及未能及时完成除治任务造成疫情扩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问题突出的,根据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检疫执法。建立严格的检疫审批和强制检疫制度。严禁从本地发生区调出松木及其制品,严禁从境外其他疫区调入松木及其制品。电信、电力、广电、移动等单位和个人调入松木及其制品(含包装材料)的,调入前必须向区自然资源局森检机构申报,取得《检疫要求书》,调运时必须随货携带《森林植物检疫证书》,调入后应及时报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检。
(四)加强與论宣传。充分利用会议、标语、报刊等多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和开展预防除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干部和群众对松材线虫病预防与除治工作的认识,增加紧迫感和安全预防意识。
石鼓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日
附件1:2023年石鼓区重点防治松林小班图
附件2:2023年石鼓区枯死松木分布示意图
附件3:石鼓区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责任表
附件4:石鼓区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经费概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