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政办发〔
2016
〕
8
号
石鼓
区
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
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区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根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要求,现将2016年办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标任务
市政府目前交石鼓区政府办理的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6件提案,区人大、区政协目前交区政府系统承办的建议提案共119件(其中建议38件、提案81件),各承办单位的具体任务见《2016建议、提案交办表》。各承办单位要在本年度6月30日前完成全部的办理工作(市政协提案按市办理时间节点要求办理),并实现沟通率100%、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二、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承办单位要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梳理和分解办理任务,制定详细方案,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要切实建立健全办理工作制度,完善办理工作责任体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并指定专门承办股(室),选派专人负责日常办理工作,切实做到每件建议提案有人管、有人办、有着落。
(二)密切沟通联系。
各承办单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邀请代表和委员参加调研等方式,主动征询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做到办前有征询、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确保沟通率100%。对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应主动牵头协调,会办单位须积极配合,会办单位应在交办之日起1个月内将会办意见书面函复给主办单位,主办单位综合主办会办意见后,再向代表或提案者答复,把答复件分别送寄给领衔和附议代表、委员,对代表、委员明确表示“不满意”或提出异议的建议提案,要主动与代表、提案者联系,详细了解不满意的原因,采取切实措施,及时重新办理。承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办单位拟写回复件后,送区政府办公室审查,审查后由主办单位依次报分管副区长、常务副区长、区长审签。
(三)确保答复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办理程序,规范行文格式,答复的内容要客观全面,文字要精练准确,语气要诚恳谦逊。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答复意见认真审核把关,要对所办建议提案准确分好类(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为“A”类,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为“B”类,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为“C”类)。
(四)突出工作重点。
各承办单位要重点抓好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建议提案、区领导批示的建议提案、区人大区政协重点督办件的办理,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重点建议提案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办理情况。
(五)强化办理公开。
各承办单位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的原则,积极做好办理结果公开工作。除涉密外,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承办单位应当在最终办理答复送达代表、提案者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通过区党政门户网等渠道主动予以公开。公开前,会办单位应主动向主办单位提供是否公开的意见;需同步公开建议提案原文或摘要的,须在征得代表、提案者同意后再行公开。公开后,应及时了解舆情反映,积极采纳合理建议,切实回复公众关切。
三、
监督与考核
(一)
区政府办建立督查台账,对重点督办件实行跟踪督办。
(二)
全面推进现场督查,定期邀请区人大联工委、区政协提案委开展联合督办、现场督办,督办结果及时公开。
(三)
区政府办于6月上旬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和质量开展一次全面督查,予以通报。
(四)
区政府将办理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四、
材料报送
(一)
各承办单位对照《2016年建议、提案交办表》,做好核对和登记,交办会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回执单(格式见附件1)送区政府办建议提案室。如有不一致的,尽快与区政府办建议提案室联系。凡不属本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或需要增加会办、分办单位的建议、提案,请在收到建议提案5日内与区政府办建议提案室联系,并说明理由,过期不予调整。
(二)
各会办单位于4月30日前将会办意见(格式见附件2、3)提交主办单位。
(三)
各主办单位于5月30日前将办理工作进度表(纸质文档一式一份,格式见附件4)送区政府办建议提案室。
(四)
各主办单位于6月30日前将今年办理件的答复意见送代表、委员(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征求意见表》,格式见附件8),将纸质文件一式三份(格式见附件5、6)、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格式见附件7)报送区政府办建议提案室。
(五)
各承办单位要对过去几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对老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梳理,于7月15日前将本年度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及老建议提案“回头看”工作总结报送区政府办建议提案室。
五、
工作联系方式
关于办理工作具体事宜,可与以下同志联系:区人大联工委主任李在定,联系电话8177046、13973467358;区政协提案委主任雷玉保,联系电话8177769、18973454988;区政府办建议提案室主任陈江,联系电话8177576、13973449082;区政府办建议提案室(区政府楼231室)李祉宽,联系方式8177576、15273450866;
联系邮箱:154148060@qq.com。
石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