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行依法治水。
2、组织制定全乡水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水资源保护,防洪、节水,实施水利建设工程的前期保证工作。
3、统一监督全乡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含地表水、地下水),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4、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做好电灌站供水服务工作。
5、根据政府安排,协助政府搞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承办乡政府交办的其它水利作业服务
负责人员:
1、祝新林:站长,全面主持水利工作。
2、李冰清:副站长 ,协助站长开展水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