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为切实防止和纠正少数党员干部中“为官不为”的不良倾向,进一步弘扬担当精神,更加奋发有为地推动我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消除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中“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懈怠心态;切实解决“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为官不为”的不良作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想事干事谋事,敢于担当,建设一支精神振奋、意志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为推动我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中旬开始,4月中旬完成。
三、整治范围
中心机关和大厅窗口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四、整治重点
1、忽视学习进步,理想信念出现动摇;
2、 不遵守窗口工作十条禁令,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
3、一次性告知不落实,害得群众反复跑;
4、捆绑前置审批,资料审查烦琐;
5、窗口服务不主动,等人办事的现象经常发生;
6、存在权力寻租的人和事,没有真正守住底线;
7、两型”社会观念淡薄,浪费现象较为普遍;
8、模范带头作用不够,缺乏真正共产党人担当。
五、整治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中旬)。召开动员会,自觉开展自查自纠;机关党员干部和窗口主任,要针对上述八个方面问题,对号入座,认真查找自己在“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单位和个人都要严格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
(二)整改落实阶段(3月下旬)。要根据工作台账,采取有效措施,明确整治目标、确定完成时限、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梳理出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要将“为官不为”整改措施和进展情况,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接受监督。针对群众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身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帮扶教育的方式督促其进行整改落实。对不听招呼、我行我素的党员干部,要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其整改提高,落实到位。
(三)监督检查阶段(4月上旬)。参照“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成立“为官不为”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对单位和个人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随时接受区委的监督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4月中旬)。及时总结,认真梳理“为官不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把握解决“为官不为”问题的有效途径,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坚持下去,把专项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并于4月10日前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纪委廉政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整治“为官不为”问题,作为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改进作风,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党员干部要敢于正视问题,自觉改进作风。
(二)强化督促检查。中心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查力度,做到不回避、不护短、敢抓敢管,讲求实效,下“猛药”,出“重拳”,治“顽症”,及时纠正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中“为官不为”的不良倾向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期间,中心向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切实做好投诉问题的处理和回复工作。
石鼓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3月12日